「环评」生态环境部: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一刀切”( 六 )

答:我部坚决反对、严格禁止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中对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 , 对既影响损害生态环境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 , 也损害合法合规企业的基本权益的“一刀切”行为零容忍 。 我部印发的《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 , 严格禁止“一刀切” , 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 , 对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 , 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 。

一是制定出台禁止“一刀切”的具体指导意见 , 明确具体要求 。 在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 , 细化禁止“一刀切”的措施 , 提高可操作性 。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和环境友好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 , 加大扶持力度 , 引导规范发展 , 保障正常生产 。

二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 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我部印发《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 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 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建立全国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制度 , 从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约束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