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理性、逻辑思维从哪里来

《独立宣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 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 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 ” 什么叫真理?真理就是基于自在人心的善恶、是非、公平、公正、公道、公理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道法之本 , 是人类亘古所追求的公道或公平、正义的逻辑前提 。 也就是说 , 只有以“人人生而平等”为真理和前提 , 人类、人类社会以及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理性和逻辑的支持 。 否则 , 人类以及人类社会所追求的文明、进步或公平、正义 , 只能如2200多年前 , 被称为反秦斗士的陈胜所言:“苟富贵 , 勿相忘” ,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但结果却是今天中国人众所周知的“百代皆行秦王政”的所谓“历史周期律” , 以及“满清十大酷刑(古代刑法)_百度百科”所谓包括剥皮、凌迟、诛九族在内的“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 , 但却是满清所用最为频繁”的触目惊心、惨无人道、恶贯满盈的血泪史! 再则 , 若非自在人心的善恶、是非、公平、公正、公道、公理、真理不证自明 , 人类社会就不可能产生1+1=2的数学、逻辑、理性、科学以及有关善恶、是非、公平、正义、人权的宗教、文化、道德、法律、信仰等 , 也就不可能出现任何所谓人类文明 , 人与禽兽也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区别! 也就是说 ,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产生1+1=2的数学、逻辑、理性、科学以及有关善恶、是非、公平、正义、人权的宗教、文化、道德、法律、信仰等人类世界所独有的文明 , 绝不可能源于人类与禽兽或畜生所共有的“食色性也”或“生存与繁衍”的本能 , 也不可能源于人类与其它高等级动物所共有的“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的所谓感性、感性思维或感性认识 , 同样也不可能源于人类与猿类并无本质区别的头脑或大脑 , 而且猿类与其它动物、禽兽或畜生 , 显然也没有任何本质区别 。 更何况 , 说到底意识不过是物质的反映 , 而包括宇宙、大自然在内的任何物质 , 显然都不可能拥有善恶、是非、公平、正义以及1+1=2的数学、逻辑、理性思维! 综上所述 , 人类的理性、逻辑思维 , 显然只能源于自在人心的善恶、是非、公平、公正、公道、公理、真理不证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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