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房屋“养老金”为何支取难( 二 )

一位业主告诉采访人员 , 小区于2007年5月交付使用 , 862户住户首次交纳维修资金616万余元 , 期间物管申请动用资金7次 , 但不少业主表示并没有签过字 , 更不知悉维修资金已被动用的情况 。 而该小区物管则称 , 动用维修资金已征得法定规定业主的同意 , 并向住建部门提交了相关资料 , 且获准使用 。 对此 , 有业主怀疑是物管公司伪造业主签了字 。

伪造业主签名、随意增项、超额报价……采访中 , 这些情况屡遭业主诟病 。 昆明某小区在使用维修资金过程中 , 招标价为85万元 , 实际工程结算却高达1400多万元 。 不少业主质疑 , 类似招标价和实际工程结算价严重不符的地步 , 可能存在多方勾结的情况 。

宋有兴表示 , 维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 , 不论是业委会 , 还是受业委会委托实施改建修缮方案的物管公司 , 以及工程建设方和政府监管部门 , 都应该对小区要修缮或改造的设施设备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 如所需更新改造的设施设备名称、涉及业主户数、建筑面积平方数;工程预算额度;维修改造方案以及按“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情况 , 并附上监管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等 , 在规定公示期无人提出异议后 , 才能实施 。 “越公开透明 , 矛盾越少 。 ”宋有兴认为 ,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考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能力及城市社会治理的智慧和水平 。

去年 , 民建昆明市委的调研显示 , 维修资金的信息公开不及时和缺乏公开机制 , 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没有得到保障 , 公众监督严重缺乏 。

据了解 , 我国不少省份城市已在当地住建部门网站上开启了网络公示平台 , 可查询各小区使用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内容 。

建议 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维修资金属业主财产 , 业主发现小区维修资金去向不明或开发商代收后始终未移交的 , 应立即向住建部门反映;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云南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荣仙介绍 , 对开发商代收后未移交的情况 , 住建部门向其下发催交通知3个月仍未移交 , 根据《刑法》关于侵犯财产罪规定可入刑 。

李荣仙建议 , 对于代收维修资金后始终不移交或挪用的开发商 , 应与项目房屋产权登记、开发建设单位资质年检挂钩 , 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 , 限制今后相关项目的审批等手段结合;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提高其违法成本 。

住建部门在审核使用维修资金过程中 , 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破解效率低、成本高的审核方式 , 可借鉴北京部分小区的做法 , 业主表决使用维修资金时 , 不再使用纸质投票 , 而是通过业主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实名认证过的手机App进行投票 。 而在深圳 , 业主通过线上线下投票并行的方式来保证业主投票真实高效 。 在线上 , 业主通过“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 , 通过身份认证并绑定房屋后 , 使用投票决策功能进行投票 。 在线下 , 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处公开放置封闭式投票箱方便业主投递纸质票 。 由街道办派驻的工作站、居委会、业委会、管理处及业主代表共同进行开箱验票、计票 , 保证投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采访人员 张馨云)

责任编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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