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广东法院破产审判 创下多项“全国第一”( 二 )

  “破产案件必须要有管理人 , 这是和其他类型案件很大的不同 。 ”广东高院破执庭庭长丁海湖说 , 破产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 , 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处理和分配 。

  “广东之前一直没有建立统一的管理人队伍 , 各中院主要按评估审计模式产生的管理人 , 已不能适应当前破产审判发展需求 , 成为影响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的突出因素 。 ”

  2017年12月 , 广东高院在全国率先确定了全省统一、笔试加评审的管理人名册编制方式以及分等级管理、跨地区执业、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新型管理人制度 , 并于2018年组织全省统一管理人入门考试和评审 , 最终评选出287个单位(机构)以及70名个人管理人 。

  2019年 , 破产管理人制度得到完善:3月 , 编制完成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 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统一编制、分级管理、高等级管理人跨地区执业的新型管理人制度;5月 , 在广东法官学院举办全省破产审判业务培训班 , 首次在法院业务培训中邀请管理人参加培训;推动成立全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

  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 , 有力推动了广东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 为破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专业力量支撑 。

  持续深化破产审理机制改革 , 全年共创下约十项“全国第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破产制度” 。 而在破产制度探索和审判机制改革上 , 广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

  2019年 , 广东高院出台《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 , 建立“僵尸企业”快速司法出清机制 , 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的规范;出台《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引》 , 对70多个破产审判前沿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 这是全国目前最全面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规范 。

  各地法院也是各显神通:广州中院推动市财政部门将破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基本实现无启动经费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费用保障100%全覆盖;深圳中院搭建平台促成内地首次网络拍卖香港一家破产企业的资产 , 同年公布全国首个《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惠州、佛山等地法院着力在建立企业破产处理“府院联动机制”上下功夫……

  据统计 , 全省法院2019年在破产审判领域创下约十项“全国第一” , 广东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执转破案件数、“僵尸企业”案件数也一直位居全国第一 , 相关经验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国资委肯定 。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说 , 世界银行组织已经将破产作为评估一个国家和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 , 当前 , 破产已成为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 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有序退出的法治化路径 , 也是拯救有市场价值和前沿的危困企业的有效法治手段 。 全省法院将以务实进取、敢为人先的精神 , 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力度 , 率先为全国做出示范 , 为推动破产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广东经验 , 更好服务广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

  2019年广东破产审判领域创下的全国第一

  ◆深圳破产法庭1月正式揭牌成立 , 是全国第一家破产法庭

  ◆3月 , 深圳中院搭建平台促成内地首次网络拍卖香港一家破产企业的破产资产

  ◆深圳中院4月向社会发布了全国首个《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

  ◆广东高院5月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的规范《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

  ◆广州中院5月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利用5G技术召开网络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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