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17.6亿天价罚单!证监会下重手,又一实控人栽了( 十 )

林军以减持股票获利为目的 , 组织、指使何忠华、陈志强控制账户组 , 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 ,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的方式操纵“明利股份” , 影响了股票股价和交易量 , 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 , 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 。

林军作为明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 是上述违法行为的组织者、决策者和主要实施者 。

被重罚超17亿

案发后 , 林军曾作出申辩:一是林军没有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二是新三板市场的特殊性决定本案社会危害性较轻;三是何忠华、陈志强没有操纵市场谋利的动机和意图 , 没有因操纵市场行为获取不当利益;四是本案量罚幅度过重 。 综上 , 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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