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工作于1月16日启动( 四 )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 , 清退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 。

因登记的收款银行账户销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转账失败的 , 通过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方式进行资金清退 。

领取清退资金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银行的《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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