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工作于1月16日启动( 二 )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1月16日开始 。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

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列入本次资金清退范围 。

参与集资的相关刑事案件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理财师)不列入资金清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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