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e租宝”案首次资金清退工作于1月16日启动( 五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8日

领取清退资金通知

1.领款方式介绍

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的集资参与人的领款方式有两种 , 电子专户与提供银行账户的方式 。 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电子专户 ,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工商银行任一境内网点查询办理“e租宝案领款业务” , 以领取清退资金 。 如集资参与人选择接收清退资金的方式为提供银行账户 , 银行账户为工商银行账户的 , 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相关渠道查询清退资金到账情况;银行账户为非工商银行账户的 , 请联系开户行查询确认到账情况 , 跨行清退会有延迟 , 一般为3个自然日 , 但不同银行入账处理时间会有差异 , 具体请以收款银行为准 。 如集资参与人存在大额取款需求 , 请提前与收款银行的业务办理网点预约 , 并在办理业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如需收款银行办理大额转账、挂失等其他需要核验身份的业务 , 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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