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带足工钱,回家过年(权威发布)( 三 )

“《条例》的制定 , 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 , 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 , 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 , 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 , 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 ”张义全说 。

《条例》用法规的方式再次明确了用人单位、地方政府和部门三方的责任 。 用人单位要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 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地方政府应负属地责任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部门负监管责任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依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 。

●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有了绿色通道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