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收回中小学校职称评审的自主赋分权

『评审』收回中小学校职称评审的自主赋分权。  针对现行规则存在各校职称评审的标准不同、各学科评审中存在巨大的差异性、老教师在评审中处于劣势等问题 , 建议:统一标准比各校自主制定政策更有全局性和严肃性 , 同时可以消除不公平性 。 因此建议由教体局收回各校自主赋分权 , 全部由教体局制定赋分标准 , 并由教体局统一评审;根据各学科的不同性质 , 分别制定评审标准 , 分类评审;同时 , 加大对老教师任职年限与工作年限的分值 , 体现对老教师的关爱 。

『评审』收回中小学校职称评审的自主赋分权。  (王晨霞 孙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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