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探索“专班制”推进地方立法侧记( 四 )

  “如果只是从高空抛了点废纸 , 要不要罚款?”“要是抛出来的东西危害公共安全 , 谁来负责?”“监管责任谁承担 , 物业企业还是市政部门?”……去年9月27日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专班开展了一场“高空抛物”行为的情景类比 , 参加“角色扮演”的 , 包括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委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 。

  “条例起草调研中 , 高空抛物和堆物堆料难管理是最让基层工作人员头疼的问题 。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说 , 生活中很多不文明行为因为发生情况不同、危害程度不同 , 导致定性困难 , 处罚主体和措施难以界定 , 进而影响法规施行的效果 。 “比如高空抛物 , 既是不文明行为 , 有些情节严重的也危害公共安全 , 这就需要明确不同情况下谁来监督负责 , 让基层有更多的操作性 。 ”

  於是专班请来各相关执法主体 , 类比不文明行为发生、处理到执法的全过程 , 各方充分讨论 , 明确不同情况的责任主体和处罚额度 , 合理划分执法部门责任 , 确保相互有效衔接 。

  根据讨论结果 , 条例草案根据高空抛物行为危害程度的不同 , 分别设置了劝阻、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等“阶梯式”处罚方式 , 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物业、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住建部门等处罚主体 , 充分体现了“教育在先 , 惩戒在後”的“促进性”立法特点 。

  起草是立法工作的基础环节 , 起草质量直接决定了立法质量的高低 。 人大常委会在法规起草阶段提前介入 , 吹响法规起草“集结号” , 有效避免了部门立法可能带来的部门利益法制化风险 , 有利於各方利益协调和平衡 。 同时 , 立法过程由环环推进向齐头并进的方式改变 , 减少层次 , 合并环节 , 大量避免了工作中的交叉重复问题 , 从而在集思广益、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 高效率形成解决难题的最佳方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