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市场监管总局:强制搭售、大幅提高配送费也是哄抬价格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月1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 明确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 。

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 , 可以认定为捏造涨价信息:虚构购进成本的;虚构本地区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的;虚构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的;虚构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

经营者存在以下情形的 , 可以认定为散布涨价信息:散布捏造的涨价信息的;散布的信息虽不属于捏造信息 , 但使用“严重缺货”“即将全线提价”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 , 推高价格预期的;散布言论 , 号召或者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价格预期的其他信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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