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最新!疫情防控期间武汉人社政策(18)

2、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岗 ,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 , 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的法律规定 。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 , 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 在此期间 , 劳动合同到期的 , 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3、职工因疫情隔离治疗期间如何支付工资?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 , 如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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