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延迟复工”:你的工资该怎么发( 二 )

【工资】“延迟复工”:你的工资该怎么发。小柴:北京某建筑公司员工 , 家住黑龙江省伊春市:1月2日 , 伊春市发布通知 , 自2月3日0时至9日24时期间 , 伊春林都机场全部航班暂停执行 。 我被迫延期返岗 , 但公司要求3号前未返京者需签署事假申请单 , 事假期间按规定无薪资 。 这样是否合理呢?

黄乐平:由于疫情防控因素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冲击 , 在此情形下企业与员工应该共体时艰、互相体谅 。 由于疫情原因对企业经营效益影响较大的 , 企业管理层可以与员工协商 , 在企业不裁员、员工不加薪(或适当减薪)的前提下 , 双方协商一致 , 企业适当降低员工的工资标准 , 这是法律所允许并且也是当前政策所鼓励的 。

很多中小企业是采用计件工资标准的或企业有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的 , 在疫情防控期间 , 由于企业生产受限而导致员工的计件数量或工作绩效明显降低的 , 企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规章制度的规定所计发的员工工资有所降低的 , 这是法律所允许的 。

在北京并没有限定企业要到2月10日才能复工 。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规定 , 企业在2月3日复工是符合规定 , 只是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对于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 , 安排职工工作应当采取错时、弹性等灵活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 , 避免人员汇聚、集中 。 因此 , 对于一般企业而言 , 如果员工无法赶到单位报到上班、同时也不能在家里上班完成单位交办的工作 , 据此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按照事假处理并无不当 。

像小柴所在的单位是建筑公司 , 北京市关于建筑行业又有特殊规定 。 根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月29日发布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点复工或新开工 , 并要求必须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 。 如果小柴所在的公司只能按照规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开工的 , 小柴所在的岗位也不属于符合规定需要提前复工的岗位 , 那么按照规定单位小柴所在的建筑公司应按正常出勤的待遇支付小柴的工资 。

值得注意的是 , 如果没有法律依据 , 又没有没有征得员工的同意 , 企业就以疫情因素为理由擅自降低员工的工资标准或调整员工的工资结构 , 将因为疫情防控所导致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员工承担 , 相当于是企业单方面改变劳动合同的做法 , 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 非常不可取 。

小夏:深圳某设计公司员工 , 家住湖北省孝感市:按要求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的人员 , 须在居所隔离、观察14天 。 “这前前后后至少三周的延工期 , 基本没有绩效 , 公司将如何给我发放薪水?是按每月极少的基本工资 , 还是之前的月平均工资水平?”

黄乐平:这种情况也是此次疫情防控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 。 小夏所说的三周延工期又分为两种情况 , 第一周属于政府要求的停工期 , 后两周属于隔离期 。 对于第一周的停工期的工资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 ,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 这部分工资可以参照小夏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 其工资标准应该包括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包含绩效) , 在双方发生争议的情况下 , 可以按照小夏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发放或上一年同期的工资水平发放 。

对于后两周的工资标准 , 可以比照广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的情况进行处理 。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的解释 , 因为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 企业应当视同小夏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也就是说 , 后两周的工资标准与第一周应该一致 , 小夏的绩效工资应该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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