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以案普法】疫情防控典型案例④ 全国涉嫌危害公共(15)

2月4日 , 采访人员从市中区警方获悉 , 该男子因涉嫌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被市中区警方依法立案侦查 。

1月22日 , 在无锡上班的龙某乘坐动车经武汉返回内江 。 其间 , 龙某所乘的动车在途径武汉汉口站时停留了8分钟 。 龙某称 , 列车停留时 , 自己并未下车 。 返回内江后 , 龙某不仅未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自行居家隔离和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 反而还多次邀约和参与朋友聚会、棋牌娱乐活动 。 1月29日 , 龙某因出现发热症状 , 到内江市某医院就诊 , 医院随即收治隔离 。 1月30日 , 龙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

据警方调查发现 , 从1月22日至1月29日 , 龙某返回内江期间共密切接触15人 。 截至目前 , 与龙某密切接触的15人中已有3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 其余人员全部采取隔离措施 , 进行医学观察 。 2月4日 , 鉴于龙某的行为 ,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二款规定 , 涉嫌以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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