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机构改革:人社部门如何改革,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如何划

小编提示您本文标题是: 「改革」机构改革:人社部门如何改革 , 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如何划转和设置 。 部门|划转|人社 。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 , 人社部门既有划转削弱的职能 , 又有加强强化的职能 , 甚至还有改企的职能 。 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 , 将人社部门承担的“公务员管理”职能 , 划转到同级组织部门管理 , 在组织部挂“公务员局”牌子 , 由组织部统一管理领导干部考察任拿、日常考核工作 , 管理公务员机构申报、审批工作 , 管理公务员身份的审查、审批工作 。 将人社部门承担的转业军人安置和管理工作 , 划转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人社局不再承担该项职能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 , 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也要划转到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 。 按此要求 , 人社部门下属的社保局、就业局 , 都要求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人事局机关 , 只保留公益服务职能 。 具体是将社保局承担的社会保险资格认定、社保费用发放和收缴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划入人社局;将就业局承担的管理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办理、补发、年审 , 管理就业中介服务组织、资质审查等行政职责划入人社局 。 社保局和就业局分别改革为社保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 , 或者综合人事部门其他事业单位职能 , 统一改革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 承担公益服务和行政辅助、行政支持职能 。


 「改革」机构改革:人社部门如何改革,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如何划

▲▲ 「改革」机构改革:人社部门如何改革 , 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如何划转和设置▲▲

人社部门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 , 都将作为行政执法机构 , 以县区为主 , 整合成立行政执法综合服务中心 , 为事业单位 , 统一执法 。 这两个单位 , 劳动监察大队参公 , 劳动仲裁院未参公 , 参公的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 , 和其他事业人员共同承担工作责任 , 等待人事进一步深化改革 , 确定是否继续保留“行政执法公务员”身份 。 劳动仲裁院的改革 , 目前最新的只有山东今年3月份试行的改革方案 , 到底是否是行政执法部门 , 依然存疑 。 省市县改革方案正在实施 , 具体工作还会有进一步安排部署 , 相信不久就有定论 。 人社部门下属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市场、劳动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等公益二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 在改革中 , 实行管办分离、事企分开 , 剥离行政职能和公益服务职能 , 划转到人社局机关和相应的事业单位承担;剥离经营和中介服务职能 , 推向市场 , 自主经营 。 正式职工随职能划转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 , 自收自支、合同类人员随企改制 , 自主择业 。 ?


 「改革」机构改革:人社部门如何改革,下属事业单位职能如何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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