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真功夫遭索赔2亿 用了15年的LOGO还能继续用吗( 二 )
牟晋军则提到 , 商标、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肖像权 , 因此商业上进行真人卡通化创作也应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授权 。 “若无法取得授权 , 则创作时应注意避让肖像特征 , 避免相关公众直接以为该人物与商品之间有特定联系 , 误以为是代言人等 。
:真功夫侵权事件警示我们 , 增强法律意识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 下面请看以下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 , 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李小龙』真功夫遭索赔2亿 用了15年的LOGO还能继续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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