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据山东省财政厅 ,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 自3月1日至5月31日 , 山东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 根据2019年相关行业纳税人税收数据初步测算 , 预计可减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负担约30亿元 。
【山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山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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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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