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戏、狩猎、击剑、谈谈秦朝时期的休闲活动( 二 )
(一)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狩猎活动 。尧子丹朱、夏禹、太康被认为醉心于狩猎而误国,周公告诫成王不要“盘于游田” 。虽然狩猎这种休闲娱乐活动为世人诟病,但却得到了君王的喜爱 。秦帝王及贵族不仅喜好狩猎,而且还建有专门的苑囿以供驰骋游乐 。
早在先秦时期,就存在一些官方的狩猎活动,即王“田”或“田猎” 。这样的活动往往以训练军队、展示军威为主要目的,但学界公认田猎活动仍然具有一定的娱乐功能 。这样的官方狩猎活动旨在通过狩猎取得祭品以祭祀先祖 。在猎取禽兽的过程中,狩猎者亦得到了驰骋、狩猎的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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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及秦朝时期,民间也存在众多的狩猎活动,
秦人将人分为贵、富裕、长寿、低贱这几种类型,嗜好酒、田猎在此处应属于贵或富裕之子的类型 。看来狩猎活动在当时很常见,喜好“田猎”是贵族、富家喜好的一种休闲娱乐活动,从而也成为他们区别于社会其他阶层的标签之一 。
(二)蓄兽以娱乐
在我国很早就已经存在蓄兽以娱乐的习惯,这种现象在君王贵族层面尤为明显 。如夏桀“弛牡虎充市,以观其惊骇”,商纣“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沙丘苑台)”,周穆王“畜之东虞,是为虎牢”,鲁哀公时期卫侯“为虎幄于藉圃”,鲁定公“筑蛇渊囿” 。
秦国时期,秦王拥有专门的兽圈 。“秦王(秦昭王)召魏公子无忌,不行,使朱亥奉璧一双诣秦 。秦王怒,使置亥于兽圈中 。亥瞋目视兽,皆血溅于兽面,兽不敢动 。”此处所谓“兽圈”应该指的是“雍州虎圈”并一直延续使用至汉代,“汉文帝问上林尉”“冯婕当熊”均在此处 。结合汉元帝时期在此处进行斗兽表演的事例来看,秦昭王时期的兽圈只是偶尔作为惩罚性的措施,其休闲娱乐的性质居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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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抵
“角抵”又称“觳抵”,是一种具有休闲娱乐性质的体育竞技活动 。这一词语首先出现于秦朝 。“秦始皇并天下,分三十六郡 。郡县兵器,聚之咸阳,销为钟鐻,讲武之礼罢,为角抵 。”从此,角抵这一“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秦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优俳之观” 。到了西汉,“虽罢然犹不都绝”,汉武帝时“复采用之,并四夷之乐,杂以奇幻,有若鬼神” 。由此看来,秦朝是角抵从“讲武之礼”到休闲娱乐活动转变的一个关键时期 。应劭称:“战国之时,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示,而秦更名曰角抵”那么,这样的变化应该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其名称当如文颖所曰“角力、角伎艺射御 。”,秦建立后方才更名为“角抵” 。
(一)“角抵”源自先秦时期的讲武之礼“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 。避开农时,在冬季讲武练兵,为出征做准备是西周时期的惯例 。一般是“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进行射御、角力等军事训练以增强军队战斗力,有时也在“季秋之月” 。通过“习射御、角力”以练兵的方式一直持续到春秋战国时期 。
先秦时期还存在非练兵模式下的“角力”,因此,先秦时期“习射御、角力”的讲武之礼,属于军事训练科目,与众多的礼相同,具有制度性、规范性的特点 。目的在于备战、增强战斗力,并不像秦朝之后的“角抵”具有娱乐性特征 。同时,先秦时期也存在非军事训练的“角力”活动,这样的活动一般是两两相对,决出胜负,也未见有娱乐属性 。但“角力”是通过扛鼎、摔跤、手博的形式抑或还有其他形式进行的仍难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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