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发文,举报这个行为最高奖励3000元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刚刚 , 十堰市公安局发布重要通告!
十堰市公安局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 保护您家人亲属的健康和安全 , 守卫来之不易持续向好的抗疫局面 , 坚决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和本市疫情反弹 , 共同维护复工复产大局 , 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转 ,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如果您即将进入十堰 , 请主动申报是否来自境外或疫情高风险地区 , 是否经过疾控部门的健康监测 。 对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 , 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 造成病毒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境外来堰人员 ,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二、如果您需要离开十堰 , 请随时关注全国、全省和重点地区的出行(流入)政策 , 健康、安全、有序出行 。 任何人不得采取其他途径(或帮助他人)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重点地区 , 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湖北一地发文,举报这个行为最高奖励3000元】三、如果您身边有境外返堰人员或从境外即将返堰人员 , 您可以善意提醒其自主申报 , 也可以报告当地社区(村)或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 , 情况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
四、如果您有其他紧急省外出行需求 , 可以拨打110进行咨询 。
五、自主申报、群众举报可通过登录公安小程序进行 , 公安机关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
六、对持有健康码“绿码”的在堰返京人员 , 可通过北京市发布的“京心相助”小程序申请“通行码”(可在百度或支付宝搜索) , 经北京市审批后出行 , 通过铁路或公路主动出示“通行码”验码返京 。 十堰城区高速公路返京的 , 统一从高速十堰西入口离堰 。
十堰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4日
十堰市境外入堰(回堰)人员
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排查工作 , 3月21日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第47号通告指出 , 市民发现从境外到堰未报备人员可通过110举报 , 经查证属实的 , 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 现制定境外入堰(回堰)人员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办法 , 具体如下:
一、举报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市民可向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举报:
(一)从境外即将入堰(回堰)或尚在入堰(回堰)途中的人员;
(二)境外入堰(回堰)人员尚未到社区(村居)登记备案的;
(三)境外入堰(回堰)人员不按规定隔离观察、擅自外出活动的;
(四)境外入堰(回堰)人员曾有重要地区居住史、近期旅游史、途经史、务工史、与重要地区人员接触史等事实的;
(五)境外入堰(回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 不按规定接受治疗 , 不如实报告或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的;
(六)境外入堰(回堰)人员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 , 不主动登记报备的;
(七)境外入堰(回堰)人员在辖区内宾馆住宿 , 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八)境外入堰(回堰)人员凡应该报告而故意隐瞒不报的其他情形 。
二、举报途径
(一)举报人可以直接到就近公安机关举报;
(二)举报人可以拨打110或各地公安机关报警电话进行电话举报;
(三)举报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举报 。
三、奖励标准
对上述举报线索 , 经查证属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入堰(回堰)没有如实申报的 , 给予举报人100至500元/次的奖励;经查证属实 , 且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为疑似人员的 , 给予举报人1000元/次的奖励;经查证属实并确诊的 , 给予举报人3000元/次的奖励 。 多人联名举报的 , 按一人举报线索奖励 。
四、奖励发放
举报奖金将通过微信、账号转账或举报人到公安机关领取的方式进行发放;特殊情况下 , 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上门发放 。 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因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民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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