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发布』东莞出台“加快复苏16条”!加快减租、拉动消费、兑现优惠!( 二 )


五、强化金融纾困服务 。 鼓励银行机构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 简化贷款审批流程 , 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 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 普惠型小微企业全年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 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去年末水平 , 鼓励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30%以上 。 推广应用省“中小融平台” , 对企业进行风险画像和信用评价 , 协助轻资产、无抵押的企业获得融资 , 并与东莞金融“战疫通”平台联动 , 为受困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 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 , 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类金融机构等参与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 。 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适当降低信用良好企业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 , 适度减免手续费 。 协助支持企业发行双创债、绿色债、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融资 , 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设立纾困基金和专项资金 , 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资金支持或贷款贴息 。 鼓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申请 , 对受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贷款利息 , 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 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 , 并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 , 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 可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 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 对于受疫情影响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 , 银行机构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 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 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 , 加大对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支持力度;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适度提高贷款的额度 。 疫情防控期间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延期还贷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给予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 , 可申请展期还款;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未能及时还贷的 , 可申请延长还贷和财政贴息期 。 加快拓展相关政府部门与银行机构的信息共享 , 高效对接、协同服务相关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需求 。 全面开放市镇不动产登记办理窗口 , 加大抵押登记放号量 , 为银行机构提供周末预约审批 , 优先消化放贷业务需求 , 力争抵押登记最快一小时、最长两个工作日办结 。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园区、镇街)
六、强化用工保障服务 。 加强中小企业招用工政策支持 , 将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 , 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加强中小企业用工对接 , 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 搭建企业招用工和线上培训平台 , 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线上招聘 , 开展视频招聘和远程面试 , 为企业免费提供招聘服务 。 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开展线上技能培训 , 按照“一镇一品”等政策给予补助 。 建立员工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 , 服务中小企业员工有组织、分批次安全有序返岗 , 鼓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交通运输企业等组织专车、专列帮助异地务工人员返莞返岗 。 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 倡导劳务派遣行业自律 , 与企业共度时艰 。 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协同复工服务 。 加大督导协调力度 , 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 梳理五大支柱、四大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企业 , 及为其提供核心部件与关键配套的中小微企业名单 , 一业一策、分级分类加大协调力度 ,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带动作用 , 重点支持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牵引中小微企业协同复工复产 , 全面恢复产业链运行效率 。 探索搭建产业链供需信息对接平台 , 协助企业快速获取断供零部件或原材料的供应商信息 , 打通产业链和采购链堵点 。 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在防疫物资、用工保障、物流运输、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突出困难 , 有效稳定产业生态 。 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延长证照有效期、减少经营场所限制、依法豁免个体经营者登记等包容审慎监管 , 并在疫情期间实施柔性执法 。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各园区、镇街)
八、强化市场拓展服务 。 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建立海外营销网络 , 利用海外市场拓展中心(海外仓)、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物流监管场所以及虎门港综合保税区 , 扩大外销市场 。 对企业设立海外市场拓展中心且符合有关规定的 , 每个项目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 加大对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国际营销网络、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方面支持力度 , 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保险费资助比例上调至最高50% ,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金额上调到100万元 , 降低企业拓展新兴市场的风险 。 在疫情防控期间 , 东莞制造企业通过内贸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销售企业自产品 , 网店开设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并且实际销售业绩不少于50万元的 , 对其本年度向平台缴纳的注册费用和服务年费的50%予以支持 ,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不超过50万元 。 期间上述企业申报额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若超出则按比例折算分配 。 鼓励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支付预付款和免收取履约保证金 。 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 , 各预算单位应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50%的预付款 , 累计分期付款不超过3次 。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 , 各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对民营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加大采购力度 。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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