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发布』东莞出台“加快复苏16条”!加快减租、拉动消费、兑现优惠!( 三 )


九、强化财政惠企扶持 。 优化财政支出的预算安排 , 责成相关涉企部门灵活调整预算项目 , 根据稳增长、促消费需求 , 确定新对象、新用途、新额度 , 实现快速响应、精准定向 。 加快涉企财政补贴兑现和下拨 , 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扶持项目 , 力争3月底前完成30%以上已安排涉企资金拨付 , 6月底前各部门2020年预算安排的所有涉企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不低于50% 。 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莞家政务”和“企莞家”等信息化平台 , 为扫码关注、订阅或经平台注册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类精准推送扶持政策、实操案例和办理指南 。 切实加强对基层局(办)、中介服务行业和驻村团队的政策培训 , 为属地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政策扶持做好指导服务 , 打通惠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各园区、镇街)
十、拉动零售消费复苏 。 市与镇街两级联动 , 以“乐购东莞”品牌活动为主线 , 联合行业协会与各大电商平台 , 通过消费券、折扣优惠、直播带货、短视频引流等形式 , 积极组织、抓紧启动零售行业线上线下系列促销联动 。 完善“乐购东莞”微信小程序 , 整合全市大中型购物中心、超市、品牌店与重点商圈等消费资讯 , 升级“一站式”指尖消费平台 。 发挥“首发经济”“首店经济”效应 , 鼓励国内外龙头企业在莞首发新产品、首开新店 , 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推介进驻的重点餐饮、零售品牌 , 扩大商圈引流作用 , 带动周边消费 。 用好地标性传播、公共传播、专业传播等线上线下资源渠道 , 扩大促销活动影响力 。 动员银行机构、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等围绕“乐购东莞” , 集中推出信用消费返券、刷卡有礼、满额减价、扫码抢券、充值满送、积分换购等消费让利活动 。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 东莞通公司 , 各园区、镇街)
十一、拉动餐饮消费复苏 。 加大餐饮企业防疫物资配售支持力度 , 鼓励餐饮企业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积极恢复堂食服务 。 在主要线上平台发布《寻味东莞》等宣传片以及“东莞美食地图” , 开展“一起查餐厅”“一起约个饭”系列活动 , 提振民众消费热情 。 鼓励各级工会结合商家优惠促销活动 , 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餐饮尤其是堂食消费 。 支持各镇街、园区和商协会利用“五一”等重点节假和相关时点 , 举办系列美食促销活动 , 宣传推介东莞特色美食和特色餐厅;打造“深夜食堂”餐饮街 , 鼓励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 , 拉动夜间餐饮消费 。 积极组织外卖用餐供需对接 , 支持餐饮企业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提供用餐供配服务 , 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 引导餐饮企业创新发展模式 , 以镇街社区为依托 , 构筑“高端定制餐饮+基本餐饮配送+特殊人群就餐保障”的三级“餐饮生态体系” , 扩大市场份额 。 对已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统计名录库的限上餐饮企业 , 2020年上半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 , 以消费券方式按照上半年销售额给予不超过1%支持 , 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市总工会 , 东莞日报社 , 各园区、镇街)
十二、拉动旅游消费复苏 。 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 , 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 , 除暂退80%质保金两年外 , 可允许使用银行现金保函等额置换剩余的20%质保金 。 支持旅游企业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 , 政企合作开展市场推介 。 支持旅游企业与新媒体、OTA平台合作 , 加大旅游产品策划和销售力度 , 打造旅游消费热点 。 鼓励全市A级景区开展门票价格打折等优惠 , 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凭证免收门票 。 开展“东莞人游东莞”优惠体验活动 , 向本市居民发放文化旅游惠民券 。 引导本市星级酒店参与“东莞人游东莞”活动 , 对开展客房半价优惠月活动的 , 按上年度经营业绩给予最长3个月的相应奖励 。 依托玉兰大剧院、市文化馆等机构场所 , 壮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 。 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在省市规定支出定额范围内 , 委托旅行社、酒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培训、会议、拓展等活动 。 倡导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工会职工参访游、疗休养活动 。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 市总工会)
十三、拉动文体消费复苏 。 加快推进文化精品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年度申报工作 , 确保三季度资金拨付到位 。 抓紧修订出台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培育壮大电子竞技、数字动漫、在线旅游、数字文博等新兴产业 , 支持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 简化审批程序 , 建立国内营业性演出“一个工作日审批”绿色通道 , 确保企业以最短时间取得演出批文 。 支持中小微文体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 鼓励免费提供采购文件 , 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首付款按不低于50%执行 。 以举办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会为契机 , 加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工会组织采购文体旅产品力度 。 鼓励产业园区引进一批新媒体企业 , 打造直播产业基地 , 对创意文化项目在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评审中予以倾斜 。 鼓励推动文化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创新 , 探索发展“直播+产业”的经济新模式 , 助推全市优势产业发展 。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 各园区、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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