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为什么最低才判有期徒刑三年?什么情况下会这么判?( 二 )


依据上述事实 , 原审法院认为 , 被告人李全杰因其子李时光经常殴打其与家人 , 并沾染在外拦车索财、盗窃的恶习 , 遂产生杀死李时光恶念 , 乘李时光熟睡之机 , 持铁锤连续击打李时光头部 , 致李时光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 构成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应他人请求帮助他人死亡的故意杀人(实施安乐死)
案例来源:被告人冯刚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法院: 武城县人民法院 , 案号:(2015)武刑初字第10号)
2014年9月 , 被害人刘爱美(1934年12月24日出生)不慎摔伤 , 导致右侧股骨颈骨折 , 瘫痪在床且非常疼痛 , 遂产生轻生念头 , 多次向照料其生活的孙女纪红娥、孙女女婿冯刚夫妇索要安眠药欲自杀 。
2014年10月3日 , 刘爱美又向被告人冯刚夫妇索要安眠药 , 被告人冯刚在明知刘爱美欲自杀且过量安眠药物会导致死亡的情况下 , 将一瓶阿普唑仑安眠药交给刘爱美服用 , 直至2014年10月7日被告人冯刚迫于其他亲属的压力对刘爱美进行救治 , 次日刘爱美因救治无效死亡 。
经法医鉴定 , 被害人刘爱美系阿普唑仑中毒合并肺部感染死亡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冯刚对于他人要求自杀的行为提供帮助 , 且在自杀行为施行后未履行抢救义务 , 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之规定 , 构成故意杀人罪 。武城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成立 。
同时 , 被告人冯刚的行为基于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被害人非常痛苦且无有效治疗手段等前提下 , 其主要目的是帮助被害人完成解脱痛苦 , 其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都较他种杀人行为明显为轻 。
根据刑法理论 , 被害人的同意是阻却或减少可归责性的重要事由 。但我国普遍伦理、社会舆论与立法实践 , 尚不认可安乐死行为的合法性 。故被告人行为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 。
被告人冯刚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放任态度 , 是间接故意杀人 , 属于故意杀人中情节较轻的情况 。
故 , 被告人冯刚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以上三个案例充分说明了故意杀人罪并不见得都是十恶不赦的必须判处死刑的重罪 , 很多情况下 , 虽然是故意杀人 , 但是确实有具体缘由的 , 除了以上三个案例 , 常见的其他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还有受被害人长期欺压 , 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等情形 。
【[]故意杀人罪为什么最低才判有期徒刑三年?什么情况下会这么判?】这些情形都可以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 , 十年以下去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意等去进行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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