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特别关注:最高院2020司法解释立项计划关乎涉税犯罪法律适用问题

#法律#特别关注:最高院2020司法解释立项计划关乎涉税犯罪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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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由“人”制定并实施且天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 即便条文再完备也难免会出现“法律漏洞” 。在法律存在着漏洞的情况下 , 司法解释具有填补漏洞的功能 。另外 , 在司法审判工作中 , 限于个体知识结构不同导致的认知差异 , 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对条文也会做出不同的理解 , 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弥补法律存在的某些不足 , 解决过去年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难题 , 统一各地区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法律适用标准 , 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或者同案不同判导致法律失衡等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会根据各地区法院系统反馈的情况制定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 。2020年最高院司法解释立项计划中出现了涉税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 , 在此之前并不多见 。由于涉税领域较为专业 , 诸多法律问题在实务中也是争议颇多 , 推动起来难度更大 。此次立项计划中确定了涉税的内容 , 不知读者朋友们有何期待 , 本篇文章将重点介绍现有涉税司法解释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并提出一些展望供读者参考 。
【#法律#特别关注:最高院2020司法解释立项计划关乎涉税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一、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第一类第八项涉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 根据该《规定》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每年应当先统一制定立项计划 ,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自此以后 , 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年初均会制定一项司法解释的立项计划 , 根据该计划来具体的要求制定和发布新的司法解释 。近日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95次会议讨论决定 , 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为49件 , 分为二类:第一类共38件 , 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第二类共11件 , 要求2021年上半年完成 。其中第一类第八项为“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承办单位为刑四庭 。
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 , 属于正式解释 。简而言之 , 其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 。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 。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 , 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 但是不可以与其上位法即宪法和法律相冲突 。法院判决时可以直接引用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在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解决了诸多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 , 给个体案件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 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了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第一类第八项属于涉税领域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 , 未来必将给涉税犯罪的司法审判工作带来助益 。
二、现有涉税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涉税犯罪领域的司法解释可谓“数十载难得一见” , 目前笔者能够检索到的效力级别为司法解释的法律文件2个 , 也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 。法释[2002]30号司法解释是针对《刑法》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而设立 , 该司法解释解决了司法审判中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定罪量刑问题;法释[2002]33号司法解释主要是解决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以及刑法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以上司法解释为具体的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 提高了法院办案的效率 。同时也避免了司法实践中出现法律适用不一的混乱局面 , 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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