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疗机构防疫大督查来了!( 二 )


医疗机构资质、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监督
此外 , 医疗机构资质、卫生技术人员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临床用血等内容也是本次督查重点 。
1.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管理情况
2.卫生技术人员(医师、外国医师、香港澳门医师、台湾医师、乡村医生、药师、护士、医技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 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4.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 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 , 血液储存 , 应急用血采血)等
在报告提交时间上 , 《通知》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负责对各地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统计 , 组织业务专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 分别于2020年7月15日前和11月30日前向我委监督局提交半年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 。
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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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机构防疫大督查来了!】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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