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评通鉴』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 三 )


对国家的崇拜首先是一种唯心史观 , 例如神学家们把国家视为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 , 称为“君权神授” , 说什么“天命玄鸟 , 降而生商” , 否认国家有历史的起源;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断言国家是“伦理观念的现实” 。 他说有一个“世界精神”在经过东方世界、古希腊和古罗马之后 , 最终降临在日耳曼民族身上 , 成为当时的普鲁士国家 。
【『史评通鉴』恩格斯:国家与民族不是一回事,要打破“国家崇拜”的迷信】黑格尔的国家观不仅把国家当成一个圣物 , 而且还用德国来充当这个圣物的具体模型 , 他不仅崇拜国家 , 而且所崇拜的国家就是德国 。 这真是一种地道的“爱国主义” , 这种“爱国主义”就像基督教或穆斯林一样 , 把本教视为至高无上的东西 , 然后像对待异教徒一样对待其他的国家 。
再如启蒙学者 , 像霍布斯、卢梭等 , 都把国家视为一种推动人类由野蛮走向文明的工具 , 仿佛不是社会进步造成了国家 , 而是国家决定了社会的进步 。 他们把国家机关视为分配各种利益、协调各种阶级的东西 , 因此可以推论说国家的存在永远具有积极意义 , 国家应当永久存在 。
然而 , 确切地说 ,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的出现意味着什么?这点恩格斯已有过结论 , 他认为当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 , 分裂为各种利益不同的阶级时 。 为了使人们不在火并中两败俱伤 , 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 这种力量用来缓和冲突 , 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 , 就是国家 。
所以每一个统一的国家出现 , 都是都是建立在分裂的基础之上 。 为了不使人们在七国纷乱中同于尽 , 于是出现了一个虎狼之国——由秦国来压服一切集团利益 , 形成表面上的“秩序” 。 后世的汉、隋、唐、宋、元、明、清都是如此 。 国家说白了就是一个阶级用来压服其他阶级的工具 , 由它来维持表面的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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