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首份券商3月报太焦虑,红塔证券业绩连续退坡!3月亏超4000万,涉7起诉讼导致评级下降( 三 )


第三起为云中3号案 , 涉及金额5.51亿元 。 2016年8月 , 红塔资管受资产委托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广东分公司")委托成立"红塔资产云中3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金额5.80亿元用于通过华商银行深圳分行向凯业贸易发放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的期限为36个月 , 自2016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 。
红塔资管代委托人与华商银行深圳分行及债务人凯业贸易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 , 与凯业贸易、广东天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锦")、黄锦光、黄彬、黄润耿签署《保证金质押协议》 , 前述担保主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华商银行深圳分行与广东天锦、黄彬、黄锦光、黄润耿、谢岱分别签订《保证合同》 , 与广东兆佳、凯业贸易签订《抵押合同》 , 与黄彬、黄锦光、黄润耿分别签订《质押合同》 , 前述担保主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同时 , 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担保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债务人凯业贸易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 , 债务出现违约 。
由于债务人凯业贸易经多次催告后仍未偿还对应本金及利息 , 资产委托人华融广东分公司遂向红塔资管出具指令函指示红塔资管向债务人凯业贸易及其他保证、担保人、质押人提起诉讼程序 。 请求判令:凯业贸易立即偿还本金并支付附属利息、罚息;其他相关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 。
2018年11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 , 2019年6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
第四起为云中41号案 , 涉及金额8.19亿元 。 红塔资管作为"云中41号"的通道管理人 , 按照委托人指令 , 代表"云中41号"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起诉中恒汇志、智城信息及其关联保证人 , 案由为股票收益权回购违约 , 2019年1月8日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 2019年3月20日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 , 判决中恒汇志、智城信息立即偿付股票收益、逾期收益、违约金;其他相关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2019年4月10日 , 原审被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 红塔资管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
2019年7月26日 ,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 , 红塔证券评级为BBB 。 较2018年的A评级 , 红塔证券下降一级 。
【#利德#首份券商3月报太焦虑,红塔证券业绩连续退坡!3月亏超4000万,涉7起诉讼导致评级下降】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 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 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 , 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及合规管理水平的相对水平 。 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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