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为促进商业消费激发市场活力“充电” 这些措施+主题活动

4月7日 , 采访人员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 , 市商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8个部门出台《关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 , 推出政策措施和主题活动 , 引导促进全市商贸领域恢复经营秩序 , 激发市场活力 。
出租方减免税金额
不得超过减免租金数额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总审计师李晓斌表示 , 全市针对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 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 , 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 减免税金额不得超过减免租金数额 。
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 。 该项税收优惠与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不可重复享受 。
旧车报废再购新车
可获一次性3000元补贴
据沈阳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斌介绍 , 为鼓励汽车消费 , 全市推出相关消费优惠政策 。 对指定时间内依法报废本市登记注册的老旧汽车 , 并在本市购买新车的车主 , 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鼓励中石油、中石化等成品油分销企业 , 开展油卡充值送油券、送便利店消费券、送洗车券等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信用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充值额外送礼活动 。
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开展网上交易 , 对2020年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 , 按照网络零售额排序 , 分别给予第1至10名30万元、11至20名20万元、21至30名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 疫情期间企业已享受其他同一支持方向政策的不可兼得 。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采访人员 方月宁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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