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患有新型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应当如何处理?



肺炎:患有新型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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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患有新型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 , 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 , 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 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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