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新车买了不到一年频繁漏油 车主:修了两次还漏,我能换车吗?( 二 )


尹飞所购买的福特车三包凭证中显示,发动机的主要零件,确实不包含集油盘(油底壳)。
律师:
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
销售商应当承担责任
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应家义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的产品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尹飞在购买车辆一年内,在合理使用车辆的前提下,发动机经过两次维修后仍出现漏油现象。在未对漏油原因进行鉴定前,至少可以认定车辆是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销售者在三包服务范围内对问题车辆进行修复,若是经修复后,仍不能排除故障,应对相关部件进行更换。同时建议对漏油原因进行鉴定,以排除安全隐患和明确责任。
而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商家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油底壳不属于发动机主要零件,因此没有达到退换车的条件,但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车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比如,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如果双方购车合同里面有相应违约条款,那么按照约定条款处置;如果没有约定相应违约条款,那么销售商也应当承担因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的责任,比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部件的维修或更换,赔偿车主因此招致的损失等”。
4月9日,4S店售后负责人向红星新闻透露,可以为尹飞提供集油盘终身保修,同时,车辆发动机、变速箱以及传动部分延保一年,而最终的解决方案,双方目前还在协商。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逯望一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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