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磨奴隶」折磨奴隶的酷刑为何成为古希腊疑难案件的“不败方法”而被采用


圣餐脱罪

神明裁判
是人类奇思妙想发明的方法 , 曾被不堪其扰的
智者们
用于应对粗鲁和半野蛮年代过于错综复杂的问题 。
然而 , 为了达到相同的目的 , 还有另一种模式——
酷刑
, 它在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历史时期 , 都得到了
最明智的立法者

认可

人类为了寻求真相 ,
神判

酷刑
之间
互为替代
, 但是 , 它们
很少共存

如果
立法上
依赖其中一个 , 就必然排斥另一个 。 因为 , 大众的头脑不是被盲目的信仰就是被冷酷的理性所占据 。
在社会的早期阶段 , 法官或申辩者的信仰不会使他们
仰赖向神明申诉
的方法 。 那么 , 他们自然会转而寻求向不情愿的证人
榨取
他本想隐瞒的证言 , 以及从嫌疑犯口中
挤出
认罪供词的方法 。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
最稳妥的方法似乎就是用痛感来刺激

为了逃脱痛楚 , 证人可能会牺牲他的朋友 , 而被告也可能屈服于与其罪名相适的刑罚 。
于是 , 循序渐进且行之有效的
酷刑
施行方法 , 成了探讨的对象 。 其适用的规则 , 也同时发展成为一套常规体制 , 构成了
公认法学原则
的一部分 。
在最古老的文明中 , 如
埃及文明

酷刑似乎与司法程序理论太过抵触而不被采用

如果我们信赖
西西里

狄奥多路斯
对庄严而神秘的法庭的描述 , 就会看到他是这样记述的:
“只有
书面诉辩
得到允许 , 以免法官们被人声的
雄辩
左右 。 而且 , 宣判是在一片鸦雀无声中进行 , 由首席法官用
真理女神
的神像碰触胜诉的一方 。 ”

闪米特民族
中 , 我们发现
亚述人将酷刑作为

种常规司法程序加以采用
。 尽管
摩西律法
中没有任何记载 , 显示
希伯来

法律执行者
们曾把酷刑当作合法审讯方式 。 不过 , 在18世纪时
严刑逼供制度
最诚实的拥护者 , 出于嫉妒毫不犹豫地将
苦水神判
说成一种酷刑 , 而
将采用拷问台和吊刑架合法化

在最早的
雅利安人
的记录中 , 我们可以从
琐罗亚斯德教律法
的断章残简中判断 ,
酷刑并没有获得公认的地位

但是 , 波斯王
大流士
所炫耀的、施加在觊觎他王位之人身上的
野蛮惩罚
, 预示着当较为温和的方法不奏效时 , 他时刻准备诉诸必然包括
酷刑
在内的、最暴力的威胁方式 , 作为一种
司法之外的调查手段

对于在
印度文明
中生根的、
雅利安人
的另一个伟大分支而言 ,
酷刑似乎也像上文那样没能进入合法程序的范畴
, 至少从近3000年前流传至今的、字斟句酌的印度法律中 , 没有它存在的痕迹 。

【「折磨奴隶」折磨奴隶的酷刑为何成为古希腊疑难案件的“不败方法”而被采用】《摩奴法典要义》
中 , 有对证据的缜密规定 ,
证人证言更受青睐
。 当无法取得这样的证据时 , 各方就会被命令起誓 , 或是通过
神判
进行审判 。 时至19世纪 , 这些原则仍然被沿用而没有多少变化 。
雅利安民族法典

酷刑
的缺失 , 并非是出于反对使用它 , 而是因为采用了
神判
。 在他们法学的任何时期 , 后者都是其中一部分 , 并且作为疑难案件中的不败方法而被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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