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出差后驾驶私家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 单位不担责!( 四 )
【裁判结果】
某保险公司认为 , 刘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 符合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的约定 , 应当免除商业险赔偿责任 。 一审认定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 某保险公司不服 , 提起上诉 。 二审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某在明知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仍驾车离开现场 , 本案中刘某某在意识到事故发生后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 且刘某某的行为未被交警部门认定构成逃逸 , 不符合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 , 维持一审判决 。
【法官说法】
对商业险条款中“事故发生后 ,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约定应当做限缩解释 , 限于驾驶人明知事故发生 , 为规避责任、逃避法律追究而采取的恶意离开现场的行为 。 除此之外 , 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驾车离开现场的 , 除非有证据证明其明知事故发生 , 否则在交警部门未认定驾驶人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况下 , 不能因此免除保险公司的商业险赔偿责任 。
案例十
王某某诉付某某、某保险公司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鉴定费、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26日 , 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 , 致王某某受伤 。 肇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 王某某要求付某某及保险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付某某赔偿王某某鉴定费 , 同时承担诉讼费 。 付某某不服 , 提出上诉 , 认为应由保险公司承担鉴定费、诉讼费 。 二审改判鉴定费及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 由保险人承担 。 ”鉴定费一般系为查明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等支出的费用 , 符合上述规定 , 应由保险人承担 。
【「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出差后驾驶私家车回家发生交通事故 单位不担责!】《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 ,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 , 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 , 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根据上述规定 , 保险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 , 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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