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滁州这里要拆迁,补偿标准是......( 三 )


十一、对无证房屋的处理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 不予补偿安置 。如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交付拆除的 , 给予200-400元/㎡的助拆费用 。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 , 被征收人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以及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 , 一律不予补偿和补助 。
十二、签约期限及其他
(一)签约期限: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确定的签约时间为准 。
(二)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 , 在征收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 也不主动交付拆除的 , 由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 , 不给付助拆费用 。
十三、权利救济
(一)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约后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 ,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二)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 , 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 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政府 , 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 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 ,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 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 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依法强制执行的 , 不享受奖励和优惠政策 。
十四、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 , 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天长市住建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来源:天长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周艳丽/审核:蔡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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