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柏婚姻律师团」法院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吗?( 二 )
第四 , 执行法院如果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应当向被执行人配偶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
另外 , 根据依据《婚姻法》的规定 , 我们可以将夫妻间的财产分为三类:分别属于夫妻各自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共同财产 , 相关规定详见《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 。
根据相关规定 , 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归属 ,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 在法定财产制的情况下 , 即便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 另一方虽然未登记成所有权人 , 但其也是财产的共有人 , 这是我国婚姻财产制度决定的 。
2、析产诉讼与执行的关系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的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 , 并经债权人认可的 ,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的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
对此 , 有观点认为 , 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 , 如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在未进行析产前 , 执行法院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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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规定 , 如果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但实务中 , 如果共有人未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者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但债权人不同意、共有人也未提起析产诉讼、申请执行人也未代位提起析产诉讼 。 在这种情况下 , 是否必须“先析产再执行”呢?
从最高院的相关判例来看(详见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2083号民事裁定书) ,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的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系赋予了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权利 , 但该权利并非法定义务 , 执行法院有权直接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 ,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了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以及申请执行人代为提起析产诉讼的情形 , 在不存在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时 , 应直接适用第一款 , 法院可以直接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并进行处置 。
对此 , 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根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如果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 , 并经债权人认可的 ,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
第二 ,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 ,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 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第三 , 对于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处置时 , 只能对被执行人享有的份额进行处置 , 不得损害被执行人配偶享有的份额 , 除被执行人配偶同意外 , 执行份额不得超过二分之一 。
第四、在实务中 , 如果被执行人个人财产足以清偿相应债务时 , 法院一般原则上会优先处置被执行人个人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
【「王幼柏婚姻律师团」法院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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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被执行人配偶认为相应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 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异议 。
当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后 , 应当赋予被执行人配偶申请救济的权利 。 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1:如果被执行人配偶认为执行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被执行人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提出案外人异议和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
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
执行过程中 ,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 理由成立的 , 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 , 裁定驳回 。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 , 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 , 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备注:通过析产诉讼还是通过案外人执行异议 , 其实殊途同归 , 当被执行人配偶对实体权利有异议时 , 都需要通过一个实体审理程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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