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马鞍山男子网上公开侮辱全国哀悼日,已被抓!"

2020年4月4日
是中国传统节日清明节
也是对抗疫战争中逝世同胞的全国哀悼日
停止娱乐 , 降半旗、鸣报笛
无不显示着沉重悲痛的气氛
「英雄」"马鞍山男子网上公开侮辱全国哀悼日,已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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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全国哀悼痛失英雄的时候
当涂却有网友公然在网络上发表恶意言论
这触及的不仅是道德底线
更是法律红线!

4月4日 , 有群众举报称
网民“海风”在QQ群内
公然侮辱诋毁全国哀悼日
接警后 , 马鞍山网警迅速行动
锁定其真实身份是当涂县居民鲁某
经查 , 2020年4月4日早上6时许
鲁某因与同事发生纠纷后心中有气
随后当看到QQ群内有人发布
“4月4日 , 全国哀悼的图片”
便在群内回复了侮辱诋毁
【「英雄」"马鞍山男子网上公开侮辱全国哀悼日,已被抓!"】全国哀悼日的话语
目前 , 辖区派出所已立行政案件查处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英雄」"马鞍山男子网上公开侮辱全国哀悼日,已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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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无独有偶 , 小编在浏览器上搜索了一番
发现还有一些人也在网上发表过
同样的恶意言论

「英雄」"马鞍山男子网上公开侮辱全国哀悼日,已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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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些在网络上恶意发表言论的人
是什么心理
小编要告诉你们的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言论自由也需遵规守法
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将要负很严重的后果
「英雄」"马鞍山男子网上公开侮辱全国哀悼日,已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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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 ,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 ,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 破坏社会秩序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 , 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 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 ,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以并处罚金 。
我们只是少了一天娱乐
有人却永远留在了2020的冬天
最后小编希望大家都遵纪守法
同时心怀感恩 , 不忘英雄
转自 我爱当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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