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法律不允许未成年人旁听庭审

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事实上,我前年去法院职业生涯体验时17,也属于未成年人,民庭刑庭都听了,特别是民事诉讼听了好多... 所以这事应该从别的方面考虑,经法院批准应该是需要一个上交和审核和给予批准的时间,你同学这样随意进入应该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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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想一下上面正在开庭,控辩双方你来我往打的正激烈,下面突然传来小孩哇哇的哭声,或者小孩跑过来跑过去,一或者某小孩一个控制不住排泄物喷了一地。。。。。好吧,脑洞开的有点大。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是没有相应的能力或者称为资格去参与旁听的。
■网友的回复
我就是那个小伙伴!我今年16了!我觉得我有能力旁听庭审的啊!作为一个文科狗近距离接触一下法律的权威为什么不允许呢!坐在下面安安静静我是可以做到的啊!相反有些乡村老大妈年龄比我大但是思想和素质不知比我低多少←_←为什么她们都可以旁听←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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