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互联网是人类历史的一段弯路吗?( 五 )


正如当人类能够生产出498大卡/ 17元的食物(一个标准巨无霸) , 我们才会开始关注糖油盐的负面效应 , 对互联网所带来的数字“糖油盐”也是同样 。
随着技术裂变程度和技术普及程度双双到达天花板 , “有没有”这一基础性问题已经被解决 。 于是 , 我们会开始潜移默化的开始关注它的正当性问题 。
2018 年开始 , 全球互联网行业出现非常明显的道德性危机 , 从Facebook到Google , 从滴滴到百度 , 从****到携程出行 , 以至于2018年被戏称为“互联网公司道歉年” 。
这种道德性危机遍布于不同国家与地区 , 互联网的不同细分领域 , 不同年龄层面的公司 ,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互联网公司 。
这种危机爆发的深层次原因是来自于上述两个链条的熄火 , 整个互联网行业能给社会带来的刚性福祉增长放缓 。
用更简单地话来说 , 如果所有人都习惯性地享受到了互联网所带来的便利时 , 就到了该开始关注互联网负面影响的时候 。
事实上 , 从宏观层面上传统意义上的政府和学术机构比公众更早的意识到了互联网福祉见顶后的系统性风险 。
各国政府(无论原本处于哪个阵营)均开始加紧研究和制定对互联网及数据隐私的监管政策: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2018年生效)和《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2018年通过)、美国的《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2018年生效)、中国的《网络安全法》(2017年生效)、英国的《在线危害》白皮书(将推进立法议程)、俄罗斯的《主权互联网法案》(2019年通过)等 。
那么唯一的可能 , 就是互联网在更务实、更微观的层面开始展现其负面作用 , 以至于任何形态的上层建筑都开始对其产生敌意 。
以上所列文件的立法动机虽各不相同 , 但其在实操层面均通过“使互联网不再像过去那么互联”来的减少互联网的负面 。
而更可怕的是 , 这类法律无论在传统意义的民主国家还是其他国家 , 都得到了从统治机构到民众的主流赞成 , 并且即便是在最自由的国家也没有受到太大的阻碍 。
值得一提的是 , 以 GDPR 为代表的监管政策显然并不能达成良好的效果 。
根据美国经济研究局(NBER)在2019年3月发布的报告《GDPR对科技创业投资的短期影响》 , GDPR使新兴、年轻和成长阶段欧盟企业每笔交易融资额分别缩水27.1%、31.4%和77.3% , 新企业每周减损90万美元投资 , 使成熟企业每周减损710万美元投资 。
类似 GDPR 这类法规 , 对于 Facebook、Google 等跨国巨头来说 , 只是一个可被量化的合规成本 , 而对于尚且弱不禁风的欧盟本土互联网企业来说这些合规政策就被视为不可逾越的高门槛 。
本文无意为上述任何一种管理方法摇旗呐喊 , 亦不去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互联网管理制度 , 我们只解释为什么互联网会从一个几年前万众仰慕的行业变成一个“过街老鼠” 。
因为只有清晰的定位互联网自身的问题是什么 , 才能有可能找到真真正的解决办法 。 而显然 , 无论是媒体、公众、学术圈和各国政府都尚未给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问题进行一个合理的解释 。
二、未被兑现的承诺1. 社会决定论与技术决定论之争
1996 年 2 月 8 日 , 作为对美国 1996 年电信法案的回应 , 数字前哨基金的创始人约翰·佩里·巴洛发布了《赛博空间独立宣言》 。 这篇在早期互联网上获得了4万次转载的文章第一段如此写到:
“工业世界的政府们 , 你们这些令人生厌的铁血巨人们 , 我来自网络世界——一个崭新的心灵家园 。 作为未来的代言人 , 我代表未来 , 要求过去的你们别管我们 。 在我们这里 , 你们并不受欢迎 。 在我们聚集的地方 , 你们没有主权 。 ”
这是一个典型的技术决定论的宣言 , 它代表了早期互联网从业者对整个互联网技术乌托邦式的美好幻想 。 它将赛博空间与现实空间分割开来看成两个互相不应干涉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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