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为何失效了十诫废除了么( 二 )


既然新约是以基督的血立定的,那很显然,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之前,它就不能生效。这个关键的事实不应该被忽略。永远的生命或永远的死亡就取决于对这一关键问题是否有正确的理解。保罗写到,“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希伯来书9:16,17)“遗命”与“约”在希腊原文中是同一个字。只有当一个人死后,他最后的愿望和遗嘱的条款才能执行。同样,基督的约或遗命乃是当祂在髑髅地死后,才坚定了这约,即开始实施。
另一处经文更加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加拉太书3:15)保罗是说,一个人死后,他的遗命或约就不能再更改。立遗嘱的人死后就不能再有任何新的附加条款,他的遗嘱就永远不变地确定了。基督死后,在祂拯救人类的条款之上,就再不能作任何改变。这约的条件已藉着流血而盖印立定了。耶稣藉着祂无罪生活的完美榜样,清楚地列出了每一个要求,并且藉着圣灵,将祂所高举之律法的条款也印在每一位信祂之人的心上。
在新约的条款之下,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被留在绝望中,独自与自身堕落本性中的强烈欲望作战。“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马书5:20)根植于上帝不变本性中的永恒应许会提供给我们能力,去克胜所有先天遗传和后天养成的弱点。难怪圣经要强调这个荣耀之新约中的“更美应许”呢!
现在就容易理解耶稣在临死前所作的一些事了。例如,祂为何要在自己身体遭到残害之前设立圣餐礼。在星期五痛苦地死去之前,也就是星期四的夜里,耶稣在楼上那间屋子里与众门徒相聚。耶稣拿起杯来,说,“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基督在流血之前说这些话不是很奇怪吗?祂在为一件还没发生的事命定记念!为什么?因为这礼节必须在祂死前向人讲解明白,为要使其处于新约之下。祂死后就不能增加什么了。
现在,回到这篇小册子开头讲的那个故事。当时,我刚刚在一次布道会上讲完有关安息日的题目。就在我走下讲台和准备离开的人们打招呼时,三个年轻人在过道里拦住了我。他们其中一个人和我说话时,声音大得,足以使听众席前边的五十个人停下脚步并要听听他讲什么。
他说,“乔弟兄,我们对你今天晚上的讲道非常失望,你又把我们放在旧约之下了。难道你不清楚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约之下、应该遵守星期日,而不是安息日吗?”
尽管大多数听众已经离开了会堂,但靠近前面讲台的人还是围了过来,要听听那几个年轻人说什么。显然,我必须得花时间回答这三个人挑衅性的问题。正当我寻思他们是不是附近圣经学院的在校学生时,他们已经把圣经拿在手里,耀武扬威地等着我的回答。
通常我不愿意在公共场合针对有争议的问题与人辩论,因为我担心这会挑起人本性中好战的性情,但是,据眼前的情况,我无法避免当众回应这些神学院的学生了。不管怎样,他们已经彻底堵住了我的去路,而且围观的听众都在以期待的目光等待我的解释。
“呃,看来你们对两约这个题目已经有很深的研究,”我试探性地问。
“那当然,”他们肯定道,“关于两约所有的东西我们都知道。”
“很好,”我回答道,“那你们一定知道旧约是何时创立的吧?”
“旧约始自西奈山,”他们其中一个抢过我的话头说。
“那它是如何生效的呢?”我问。
“靠撒一头公牛的血,”他们其中一个毫不犹豫地回答。
“很好,”我说,“那么,新约是如何生效的呢?”
“靠耶稣在十字架上的血,”他们三个齐声回答。
我称赞了这几个年轻人对于圣经知识的了解,我请他们用自己的圣经给我读两处圣经章节:希伯来书9章16、17节,还有加拉太书3章15节。他们很高兴地接受了邀请,其中一个开始读经,边读边发表评论。“我们也认为基督若没有死,新约就不能成立,并且我们也知道,祂在十字架上立定这约后,就不能再加增或废弃的了。”他们的发言人插入这段话,三人都使劲儿点头表示赞同。
我说,“现在你们必须再回答我两个问题。第一个,你们一定要仔细思考并告诉我正确的答案:遵守星期日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接下来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沉默在继续,还是沉默。几个年轻人面面相觑,然后就盯着自己的脚尖看,最后回过头来看我。我温和地鼓励他们,“你们肯定能回答这个问题。刚才那几个问题你们都知道,回答得很好嘛。你们认为什么时候、为什么人们开始遵守星期日呢?”
最后,他们中的一个说道,“我们遵守星期日是为了纪念耶稣的复活。”我说,“现在,请回答我最后一个问题。持守星期日是怎样成为新约的一部分的呢?你们刚刚说过,基督死后,那约就不能再增加什么了。基督死在星期五,星期日复活。如果星期日是在耶稣死后增加的,它根本就不能成为新约的一部分,不是吗?”
三个小伙子在地上蹭着脚,束手无策地看着周围,其中一个说,“我们会再深入研究一下,以后再和您探讨。”然后,他们就飞也似地跑出了礼堂。我还可以保证,他们再也不会回来和我进一步探讨两约的问题了。
事情的真相是,就算遵守星期日是在基督复活的当天开始的,那它也是新约立定三天之后的事了,已经太迟了,不能再算作新约的内容。然而,圣经和历史都证明,使徒时代的教会从未遵守过星期日。遵守星期日是很久以后另加上去的,是从初代教会中就开始的渐行渐远的背道的结果。背道及至公元330年达到顶峰——教会向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作了妥协与让步,接受了异教太阳教的星期日。
几百万现代教会的信徒,都认为星期日是圣日,是用来纪念基督复活的。基督的确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但圣经中从未吩咐我们尊那日为圣。钉十字架和复活这些事对每个基督徒都意义重大,但圣经中没有任何一处暗示我们当遵守星期五或星期日啊!唯一被吩咐作为每周崇拜日的一天,就是一周的第七日,这安息日是耶稣在七日创造中设立并遵守的,也同样是祂和祂百姓在将来永恒的岁月中要一起遵守的。(创世纪2:1-3;以赛亚书66:22, 23)
拒绝星期日崇拜的最强有力的原因就是,它未包括在由耶稣的死所立定之新约的要求之中。如果基督想要人们通过遵守星期日纪念祂的复活,祂会在那个星期四晚上,最后的晚餐上把它介绍出来。那么,它就会和圣餐礼、洗脚礼一道,成为新约的一部分。耶稣毫不犹豫地命令人们遵守有关祂死的礼节,尽管那事还没有发生。同样,祂当然也可以很容易地命人遵守有关祂复活的礼仪,那也是将来的事,好使其也成为新约的一部分。但祂并没有那样做!在保罗关于自己死后教会将会出现背道的预言开始应验之前,也没有人遵守星期日。(使徒行传20:29,30)保罗还说到,将有离道反教的事发生,并导致敌基督者显露出来。(帖撒罗尼迦后书2:3,4)事情的真相是,圣经中没有任何改变律法的暗示。不变的道德律法作为上帝旨意完全的启示,无论在旧约还是新约,都当被遵守。
以实玛利和以撒代表两约
以此为基础,现在我们准备查考一下加拉太书第4章。对于这个保罗用来说明旧约和新约的比方,许多人不甚明了。以下是保罗写的话:“因为律法上记着,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使女生的,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这都是比方: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一约是出于西奈山,生子为奴,乃是夏甲。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22-25节)
保罗描述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以撒和以实玛利为新约和旧约的代表。他明明地说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象征了旧约,而撒拉的儿子以撒则是新约的代表。“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28-31节)
很有意思,那两个妇人的儿子怎能代表两约呢?实际上,就我们目前掌握的知识来看,这真是个最好的举例说明了。上帝应许亚伯拉罕要从他妻子撒拉得一个儿子,但当时撒拉已年近九旬,夫妻俩谁都不相信这事会发生。撒拉知道自己早就过了生养儿女的岁数。因此她建议丈夫娶自己的使女夏甲,从她得个孩子。似乎这是帮助上帝实现这个“不可能的应许”的唯一办法。最终,亚伯拉罕屈从了这个顾全面子的建议,从夏甲得了一个儿子。
这不是很准确地反映了旧约的原则吗?“我们都必遵行。”亚伯拉罕试图按照人的努力和计划、凭着血气做成这事。这个计划的失败,正像旧约应许的失败一样,都是因为没有倚靠神圣的能力。上帝从未承认以实玛利是“应许的后裔”。
而以撒的出生则是神迹,其实是上帝从撒拉不怀孕的腹中创造出了一个新的生命。身体自然法则的不可能屈服于上帝超自然的、创造性的能力。以撒很好地代表了新约的原则,新约的关系乃是基于重生,是一种新生的经验,这种经验在凡相信的人里面生出上帝儿子的生命来。撒拉自然的、属肉体的肚腹根本不可能再怀上孩子。同样,一个罪人自然的、属肉欲的身体和心思根本不能产生顺从的果子。当上帝用祂的大能在撒拉里面创造一个新生命时,不可能的事发生了,她生了一个儿子。当上帝用祂的大能在人里面创造新生命时,奇迹再次发生了,一个人成为了属灵并顺从的人。
以撒不是“按着血气生的,”而是“按着圣灵生的”。(加拉太书4:29)人是属肉体的,且因“肉体软弱”,人就没有能力达到律法的义。他必须按着圣灵而生。任何以旧约中人的努力为基础达到顺从的企图都只能产生为奴之子。律法必须由圣灵写在人的心里并靠“在你里面的基督”使之成就。
夏甲和撒拉的这个比方也澄清了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真理。旧约之下的人是违背诫命的,而新约之下的人是遵守诫命的。当亚伯拉罕违背上帝娶了夏甲时,就应验了旧约的原理。当他信靠上帝通过撒拉得着一个儿子时,他就顺从了上帝的旨意,因此也恰如其分地代表了新约的基督徒。然而现代的解经家经常混淆这些事实。像那三个年轻的传教士一样,他们指责遵守律法者是处于旧约之下。而事实却恰恰与此相反。除非律法写在转变了的信徒的心里,否则无人能真正遵守律法。到那时,对于按着圣灵生的人,它就成为了他们身份的标志,爱的象征。耶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15)约翰写到,“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约翰一书5:3)
真割礼不是属肉体的
你有没有想过,上帝为什么要亚伯拉罕行割礼作为旧约的记号。为了代表这个重要的约定,割礼看起来岂不是很残忍的方式?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还是很有道理的。上帝给亚伯拉罕割礼的记号,是要提醒他自己是如何因倚靠肉体而失败的。整本圣经中,肉体的割礼都是和依靠血气联系在一起的。保罗写到,“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上帝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腓立比书3:3)
保罗将真割礼和“那被称为割礼”的进行比较。肉体上的割礼根本就不是真割礼:“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马书2:28,29)请注意,保罗如何从肉体转向了灵。他说真割礼是发生在心里的,它尊荣的是上帝的作为,而不是人的作为。它是通过悔改将肉体的本性割去。真割礼的经验就是新生。
我们在保罗写给歌罗西人的书信中找到了最清晰的解释:“你们在祂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歌罗西书2:11)
此处割礼被称为基督在人心中属灵的工作。它不是人手所行的,表明人的努力不能作这件事。也不是肉体上的割除,而是通过基督住在身内将肉体的本性割去。所有的人都能靠着这同一根基实现这一点:“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拉太书3:29)所有接受基督的人都能成为向亚伯拉罕所发一切应许的后裔。那些经历真正心灵割礼的人才是真正的犹太人。
将来任何人不能再夸耀自己属于某个属肉体的世家。再没有犹太人或外邦人、男人或女人。是否能被上帝接纳乃基于个人以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信心。也再没有人能够宣称割除肉体的阳皮会有什么特殊的恩惠。这都是以“我们都必遵行”为基础的人所行的。他们通过肉体的行为寻求称义和救恩。上帝藉着基督(而生效)的新计划不是出于行为,而是因信而得的恩典。
这就意味着行为不再重要了吗?既然律法不能使人称义,信的人就应该把它废弃吗?毫无疑问,从约的原则可以确定:律法无论是在旧约还是在新约都同等重要。只不过,从前刻在石版上,现在刻在人的心里;不是由人来实现,而是由在我们里面的耶稣实现。不是为了得救才遵守律法;遵守律法是因为我们蒙了拯救。同样都有顺从的行为,但顺从的原因不同,动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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