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高中有哪些荒唐的事情

我先说一个吧高中在成都郊区某校读高中成绩说实话不是很优秀,但是在成都郊区还是拍得上名次,大概高考模拟的时候稳定在四川省前六千吧(这个是为后面的事铺垫)——————————分割线——————————事情发生在高一的一次体育课,体育课内容是测试,当时我测试完了就去篮球场打篮球,但是由于没有带球就和三班的朋友一起打球(我在一班,当时那节课我们班和三班一起上)。然后,我在一次进攻中,被三班一男子xx(暂且叫他xx吧)犯规,以我对篮球的尊重,我敢打包票一定是他对我的阻挡犯规。至于动作我不细说,大概就是,他的睾丸撞在我的髋骨侧面。但是当时他也是站起来休息了一下,继续打球了。我们就没在意。。。。。。。然后过了,一周,听说xx请假住院了原因:睾丸出血。然后老师让我和当时在场的同学去办公室写证明和事发经过。(直到后来,快到高三了,我还陆陆续续去过很多次办公室,有时候手写,有时候口述)然后听说,xx父母在向我家索要医疗费用。但是我问父母,他们说,并没有。———————————分割线———————————这些就是我知道的全部了然而在高考后偶然一次我收拾东西去北京上学,在找证件的时候,找到了类似合同或者说协议的一个东西。然后我就听到了完整版本:前期的事情我也记不清楚了,大概直接跳到到后面吧。高三的时候我父母有好几次莫名其妙来学校,我了解父母,他们是不会这样的,特别是父亲,项目总工程师,真的很忙。我问他们为什么来,他们只说是找老师我的交流学习情况。其实事实是,他们来学校同xx的父母交涉赔偿问题接下来是三方观点1我父母:赔偿是可以的,但是我们一定不是主赔偿方,当时是体育课,老师甚至不在场,让受伤的学生继续打球,这样剧烈运动,我父母认为学校是主责任方。再者,据同学们写的证明,我是被犯规的那一方。责任关系不言而喻。2xx父母:他们反正不拿出钱来,反复强调自己是受害一方,不拿出钱就是不拿出钱,反正不管怎么说,学校和我父母商量,把钱拿出来就好。不然的话,就让xx也对着我的睾丸踢一脚(what?暂且不说xx父母一直认为是我主动踢了xx睾丸这样的无知,就单说这个报复思想,我就很生气!)3学校:不管学校的事情,你们五五开。然后第一次赔偿我们家出钱了,给了多少母亲也不肯说,但是我母亲给xx父母钱的时候反复强调:给这个钱并不是我们应该给,而是出于人道主义应该给受害者一些补贴,作为母亲我理解你的痛苦。在之后,赔款不够,xx父母又来了,这次他们要求签署协议。接下来三方观点我方:学校50%xx家25%我家25%学校:你们一人一半,但是学校不出钱。(据说还是学校找专业律师团队拟写的协议,真tm的对不起高等教育四个字,啧啧啧)xx家:不管你们怎么办!我们家一分不拿!然后xx父母就天天去校办公室闹事,到最后学校学生处主任,告诉我母亲,你们就出钱吧,把协议签了吧,要不然这样的话影响到孩子高考了可不好。(我的成绩我已经在开头说了,xx的成绩,算了吧不说了,呵呵带过,反正一家人没什么法律意识。)我母亲,很怕xx的父母影响到我学习,那时候已经临近高考了。学校还要审批我的一个省优秀学生干部奖,整个成都郊区只有两个,我母亲也怕影响我的前程。最终妥协了。学校确实也贯彻了那个,不管学校的事情,一分不出。xx家确实也得到了回报,我们是受害者,一分不出。我家出了全额。大概事情就是这样,其实期间谈判的时候xx的光头父亲多次爆粗口,并扬言要在我放学的时候教训我。我母亲没有办法,只能在每天我十点钟下晚自习来校门接我,微笑.jpg无话可说,学校坚持的不出一分钱我也觉得很恶心。我写下来并不是抱着就要让很多人看到而去同情我的态度,而是我觉得,学校这样的态度确实配当教育工作者,所有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反思。学校连几十万的政府拨款都敢污,还拿不出几千块的赔偿,呵,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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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内地新疆高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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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上学期,学校的一班级有一个人得了肺结核,没有声张,一直照旧上课。将周围的一圈人都感染上了,此事揭发后在校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人自危。当时我们便各种寻门路做胸透,做检查,后来学校统一做了检查。当时那个班有七八个都回家了。肺结核其实在本校还好,没有传染过多人,只是复读校那边据说是大面积传染。(为这些高价复读的人同情)后来在报纸上看到说临县的一初中传染了肺结核,多名学生停课,总感觉是我们高中传染出去的。我们学校为稳定民心,似乎一直没报上去。所以肺结核事件只是在人们口中流传,没有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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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高中有哪些荒唐的事情】 我作为他的挚友,我来说说,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首先是事情发生的时间段很特殊,处在紧张的高三时期,而伤害事件发生在高一,从时间上来看,有过一个很长的过渡期,而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而《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是对侵害健康权行为的赔偿请求诉讼时效,应当适用1年的规定。所以,可以说这个时间超过了,他们再来追究我挚友的责任,这是第一个错误。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七条说,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为我们都是99,98年的孩子,所以在高三之前,都是未满18岁,都属于未成年人,这一点上,学校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但是学校一味推脱责任,在这点上,我想他是没有尽到责任的。
三,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和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都可以判断我挚友的责任承担部分很小,而且在后面的参与人口供之中,都说是“受害人”的失误才导致他自己的受伤。
所以不管怎么说,我挚友的过失程度很小,或者根本就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在“受害人”家属的咄咄逼人以及校方的“三不管”态度,再加上我挚友父母在理性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最后为了我挚友的前程而妥协。
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校园“小事”,它所反映出的是现在社会的一个通病,学校习惯于明哲保身,从复杂的关系认定之中脱身,就像一条泥鳅,滑不留手,再者说,作为都在同一个高中上过学的来说,明显的感受就是,学校为了所谓的业绩,去排斥班里成绩差的同学,最后甚至通过其他途径去充数所谓的二本及格率,在这里暂且不谈。再说说“受害人”父母,大吵大闹就是现在社会很多人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认为声音大,人多,表情凶悍就可以肆意,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说道这里啊,我不禁笑出了声,因为这样的行为和野兽有什么区别?能动手的尽量别逼逼,能逼逼的尽量别动手,我不知道这话是谁说的,但我觉得这是正确的,可以理论解决的,我们就好好说,要闹要打就快点动手,干净利落脆,像他们那样叫嚣着,威胁着,真的也是我挚友父母的性格和脾性好,最后处于人道主义同情给予了妥协。如果换成另外的人,我想结局又是另一个样子。在你疯狂叫嚣着的背后是无知和冲动在推着你前行,这样的人注定永远碌碌无为,为什么?因为现在我连他们的名字都记不住,你说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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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一上期,称为啥笔时代,我也真是服了,高中就这样开了个不好的头,直到高二下期脑子才灵光了一点。高一上期09月 瞎抄课标词汇,一点用也没有高一上期09月 瞎看历史教材全解,不仅对本人理科生没个毛用,对历史水平也没有什么提高高一上期09月29日,运动会,下午来学校买了个四阶魔方,从下午开始研究,竟然直到晚上12点才学会高一上期10月几号吧 晚自习看地理大气第一节,而且看了一晚上啥也没学会高一上期 为了省钱晚餐出校门买包子吃,早上竟然只吃一个士力架!后来嫌士力架贵,改为雀巢脆脆鲨!呼呼呼,不回忆不找气,先不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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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攒钱自己偷偷地买了一个itouch4,然后每天带到学校去。课间午休看视频,听音乐玩游戏,特别要说一下,我也用它练习英语听力的,没有纯粹地玩好嘛!有一天中午在教室后门玩游戏,班主任走进来没发现,一抬头发现她不怀好意地看着我。。。结局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叫家长来拿。因为是自己偷偷买的,不敢让家里知道,下午我打电话给我初中同学(他们高中在我高中附近)的时候说起了这件事。他跟我说,要不晚上我来你们学校等你,你回家把你爸手机偷出来,我有个同学声音很成熟,装作你爸的样子给你班主任打电话,让她把东西直接给你,你再认个错什么的好了。我当时内心:这什么主意啊,好low好幼稚,我自己都不信。。然后我说算了吧。那天晚上我想了好久想到一个办法。第二天我去办公室,先跟班主任说,我知道错了,下次不在午休的时候玩了。然而班主任很严格,说不行,一定要家长来拿。然后我就开始了我的表演。。。我说我爸知道以后会打我的,然而她并不同情。我说,那能不能后天叫家长啊,班主任问我为什么要后天。我说,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算了一卦,发现今天明天不宜叫家长。然后我从书包里掏出一本报刊亭买的奇门遁甲,balabala地解释了一遍。忘不了当时全办公室老师的表情。。然后隔了十多秒,我们班主任说,那好吧,后天叫家长,说会说我一点好话,最近成绩进步了。还是要叫家长啊,但是似乎好了一点。。中午,和文科班的同学在食堂吃饭,他冷不丁地问我,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算卦啊……当时我目瞪口呆一脸懵逼,什么鬼,怎么他们楼上都知道了。然后我后桌同学下课了跟我说,帮我也算一卦呗。。。后来这件事正常地过去了。这两天感冒,今天呆了一天的暖气房间,有点莫名其妙的不开心,突然想起高中那件事情,觉得好蠢萌好幼稚。想到五年前的自己,突然就笑了。晚上看着文献发呆,想到这件事,想到当时说要等我放学假装我爸打电话的朋友,想到班主任的减轻惩罚,虽然好荒唐,好不靠谱啊,但是还是感觉愉快了好多。^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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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一个丑挨胖的男生追班主任(大概是离异带孩子)竟然追到了最恶心的是男生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炫耀品到处跟朋友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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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有个男生很奇怪,说他是娘娘腔,天天翘个兰花指,但是他又每天要闹着吼着要去看美女。我们当时教室在二楼,旁边有个很长的走廊。他每天吼着要去看mm,和我们班男生跑去那个走廊看着来来回回过路的女生,这个风潮真的带的很厉害,那些男生有看到稍微好看一点的女生,就在班上吼有美女,然后一窝蜂去看,我也是无语了。其实这都算小事了。
回到正题,他之前有对我们的实习老师表示过喜欢,然后不晓得咋个看上了我们的生物老师,自习课老师下讲台答疑的时候,他居然把小镜子放在脚背上,偷看老师(老师当时穿的短裙,长度到膝盖)可能动作太大了被发现了。虽然他人感觉也不坏,成绩也比较好,也挺爱帮助人,但是这些行为真的够恶心的。
然后我们班主任知道了以后,我感觉啥事没有,他居然叫我们不要乱传,然后这个事就不了了之了,那个男生每天还是说要看mm,好像这事没有发生过一样。班上的那些男生,也是当作啥事没有,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当然其他人也一样。我就想着,人怎么能麻木到这样一个境界呢,起码要让他知道自己错了吧。什么原因让这件事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呢?
后来分析了一下:
1.他为什么会带起看妹风潮,因为他成绩好,大家都抄他的作业,有一大批拥护者
2.如果大多数人都去看,这时候少数男生不去就是不合群,就是不正常!所以大家都一窝蜂跟着。
3.老师为什么不严厉惩罚他,甚至有意避开了这个话题。一定程度上,老师觉得成绩好的学生,就只是一时犯错,没有很大影响,所以就宽容他。我认为这不过是纵容他。
现在已经毕业好几年了,前几天看他的朋友圈,发了几张他女装的照片,我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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