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妈妈■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最终却落到别人手里?学会这三件事,很重要( 二 )

  • 必须留有必要份额 。 这是从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来进行的规定: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 必须要分得适当份额 。 这个“必要份额”是多少 , 没有标准 。
  • 对赡养的鼓励 。 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规定 , 赡养多的 , 可以多分;赡养少的 , 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但是 , 关于赡养也是一个比较模糊的词语 , 需要的依然是赡养的证据、或者证明你没有赡养的证据 。
  • 【定好怎么“分”】 怎么分 , 大家要掌握两个知识点:
    1.有多少可继承的财产 。
    去世一方 , 生前有多少财产是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 父亲去世了 , 母亲写了一份遗嘱 , 把房子全留给我了 。
    • 妻子去世了 , 丈夫把家里所有的存款都转移到自己名下了 。
    • 母亲去世了 , 俩人买的房子上写的是父亲名字 , 父亲要把房子卖了 。
    • ……
    以上都是一些常见的认知 。 事实是 , 这些情况全部是错误的 。 夫妻共同财产 , 跟登记谁的名字没有关系 。 任何一方过世了 , 留下来的财产都不能“自然”的完全属于在世一方 。 所以 , 确定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
    针对多数家庭 , 大家掌握这样的大原则就可以:
    • 婚后取得的财产 , 大多数都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 一人一半儿 。
    • 婚前取得的财产 , 没有特别声明的情况下 , 多数属于个人财产 。
    更细致的我们不展开说 。 上述这两个原则普遍适用于绝大多数家庭——目前家庭的普遍现状是 , 人都比较“含蓄” , 很少有人会把财产属于谁分的清清楚楚 。
    2.继承人能分多少财产 。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 , 里面怎么写的 , 就分得多少 。 法定继承情况下 , 继承人均分 。
    这是基本原则 。 但我们之前提到过:“人”的确定 , 是要经过协商的 。 所以 , 财产上的分配 , 依然可以进行协商 , 在心理接受的情况下 , 无论怎么分都可以 。 即便遗嘱指定了 , 放弃都可以 。
    这个时候 , 非常考验人性——继承人看中的是什么 , 决定了最终分配结果的接受程度 。
    大家都尊重法 , 就按照法律来;都看重情 , 相互之间体谅的结果也不错 。 最怕的就是 , 都想多要 , 谈法的时候说情 , 说情的时候谈法 。 这就容易产生争议了 。
    但无论如何 , 法律总归是最后一道屏障 。 即便争议、谈不拢 , 最终就靠法律解决 。
    不完美妈妈■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最终却落到别人手里?学会这三件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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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 , 谈到怎么分的问题 , 更重要的因素是人 , 而不是法 。
    【抓紧落好“户”】 “拖延”是导致财产分散、流失最大的问题 。
    如开篇所讲 , 不着急办理、甚至不办理行不行?我们只能给出一个结论:不办理的结果 , 就是财产没有产权人 。 没有产权人的财产 , 相信大家都理解意味着什么 。
    延伸出的可能的结果就是:
    • 任何人无法单独将去世人生前的存款取出来 。
    • 任何人没有权利处置去世人留下来的房子 。
    • 今后一堆对家庭没太大贡献的人来“合法”的争财产 。
    抓紧落好户的手段 , 就是尽快办理财产的继承手续 。 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法规、政策 , 办理继承的途径方式有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