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危险的经营贷游戏:买房人亲述“为躲审查500万贷款转手11次才拿到”( 三 )





而银行在客户骗贷过程中的行为也并非完全清白 。 曾操作过经营贷的一位中介人士称 , 申请人只需签字交钱 , 其余申请流程均可由中介完成 。 然而 , 由于银行风控部门审批经营贷时需上门调查核实申请企业存在的经营压力 , 因此不排除中介等相关人员与银行风控部分私下沟通要求放水等现象存在 。



专门代办经营贷购房业务的李仲哲还对以客户身份去咨询的《华夏时报》采访人员透露 , 在办理业务前 , 他会提前与客户沟通 , 如果对方将贷款资金用于炒房 , 则最为放心 , 若用于炒股、赌博 , 则相关程序会复杂一些 。



对于上述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 , 齐岩冰对本报采访人员说:“如果商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 同房屋中介等人员串通 , 明知涉嫌欺诈贷款依然违法发放 , 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最高可获刑十五年并处二十万元罚金 。 ”



深圳楼市危险的经营贷游戏:买房人亲述“为躲审查500万贷款转手11次才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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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监管转手11人




为保证从经营贷拿到手的资金能够躲避监管 , 成功投入楼市 , 在买房前 , 方多多拿到的经营贷款共转手了11个人 。



据了解 , 经营贷发放到手后 , 代办贷款的中间人会提供一个对公账户来操作这笔资金 , 制造此资金是用于企业经营的假象 。 然而过程极为繁琐 , 采访人员总结出大概有四步流程 。



首先 , 购房者所属申请公司拿到资金后 , 将其中的大部分金额转账给中间人的对公账户 。 然后 , 购房者再提供至少3位信任者(需与购房者非亲属关系)的私人账户 , 负责接收中间人转出的上笔资金 。 最后 , 3位信任者统一将资金转给购房者的私人账户 。 余下的小额资金 , 购房者需用同等手段转手分配 , 再转回到购房者手中 。 转手次数越多 , 暴露的风险越小 。



看似完美的掩护 , 却涵盖税务风险 。 本报采访人员从财务人员马女士处了解到 , 公对公转账后 , 收账方需开出相应发票 , “壳公司一般是税点低的小规模纳税人 , 需缴纳至少3%的税 。 ”她说 。 然而 , 方多多至今未收到中间人开具的发票 , 如今已有近四个月之久 。 这意味着 , 若税务局年底审核时 , 方多多仍无法出具发票 , 那么作为申请公司的法人 , 他将承受相关税务风险 。



对此 , 李仲哲闪烁其词地向本报采访人员回应称:“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不涉及开票业务 , 不需要这个操作也可以 。 除非能看到这个贷款资金直接进入房市 , 否则税务局一般不会查 。 ”



不过 , 李仲哲还介绍了另一种转手贷款的方法 , 就是将银行审批下来的经营贷资金 , 直接转给申请公司的财务的个人账户 , 这样就免去了公对公的发票问题 。



“有些客户一套房子搞到手就不管了 , 到时候后期经营异常 , 银行把贷款收回就麻烦了 。 ”李仲哲说 , 由于大多数客户没有实际运营公司的经验 , 对做账、报税都不了解 , 所以李仲哲所在公司会推荐专业人员来负责客户壳公司的财务工作 。



然而 , 一旦壳公司的虚假财务会计记录被彻查 , 代办公司闻到风声卷铺开走人 , 首当其冲的还是购房者 。



齐岩冰向本报采访人员表示:“贷款申请公司的购买方或者设立方 , 是法律上的实际借款人 , 对于制造虚假财务信息是明知的 , 也积极参与其中 。 因此 , 如果认定贷款诈骗罪成立 , 作为借款人的购买方或者设立方 , 构成主犯 , 应对全部犯罪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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