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梅@为少年的自己讨个说法( 二 )


“我们在推的‘强制报告制度’,都是希望解决这些问题 。”佟丽华说,“孩子还小,有些情况她不了解,她既不了解什么是违法犯罪,甚至都不了解这是一个严重的伤害,她只知道痛苦 。”
2019年3月11日,湖北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教育、医疗、救助、福利等机构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等情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江苏、四川、河南等省份也已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
江梅称,年幼时她不知道那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意味着什么,只知道“很丢人” 。她不记得从家庭或是学校接受过相关的教育 。
“上了大学我还不知道 。”江梅说,有一次和大学同学在食堂吃饭,看到电视屏幕上有小蝌蚪一样的东西在动,一位同学问“这是什么”,大家都笑了 。其实那时她也不知道 。
她说,上大学的时候,才跟一位初中同学聊起过被强奸的经历 。
那位初中同学向采访人员确认,确实听江梅讲过被强奸的事 。“她读大学以后,我们去大学里看她,到公园去玩,然后谈到小时候的事情,她就跟我说了 。我说你报警吧,她说她妈妈阻止她,很重视名誉嘛 。”
2019年8月底,因为邻里纠纷,江梅决定把这件事情说出来 。她以一种隐晦的方式去咨询一位警察朋友——“我有个堂妹”幼年时被强奸了 。那位警察回答,“报警,不报警会后悔一辈子的 。”
2019年8月30日下午,江梅去当地派出所报案 。
9月29日,宝应县公安局以“经审查无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 。
能否借鉴打拐经验立案
在佟丽华看来,立案,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最关键的环节,但在实践当中,很多案件由于缺乏基本的证据,只是报案了,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 。“但如果不及时立案,这个证据可能会迅速灭失 。刑事案件拖延的时间越长,取证的难度越大,起诉越难 。”
孙雪梅经常接触到类似的案子 。一个女生上了大学之后跟她说,多年前被表哥性侵过 。“我们也只能开导她,听她述说,因为你报案真的没有用,物证也没有了,在家里发生的 。”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性侵的案子它的特点就是,受害人是孩子,侵害人一般是成年人 。孩子不懂得什么是证据、如何收集保存证据 。让孩子提供基本的证据,几乎是不现实的 。”佟丽华指出,性侵儿童案件有其特殊性,收集证据要依靠司法机关 。
长期以来,佟丽华提倡在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上,借鉴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问题上的经验,“只要报儿童失踪,或者妇女失踪,公安机关会马上按刑事案件立案” 。
但这种做法同样会遭受此类质疑:“立错了怎么办?没有犯罪事实怎么办?影响被告人名誉怎么办?”佟丽华解释:“立刑事案件并不一定意味着确认了犯罪,只是启动了刑事侦查的程序 。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就按犯罪打击;如果没证据,那就撤案,还犯罪嫌疑人清白 。”
林豪告诉采访人员,两家纠纷发生后,江梅的母亲曾找过他妻子,希望私了,“给20万(元)” 。但林豪的妻子未同意 。
江梅也对采访人员承认,母亲私下确实说过“私了”的话 。“我妈妈擅自去他家,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江梅强调她对此并不知情,甚至有些责怪母亲 。
“我们不图他的钱,宁可他受到法律的制裁,要讨一个说法 。”江梅的丈夫得知此事后,抑制不住愤怒 。他说,他们生活美满,没有太大经济压力,如果事情是捏造的,“我们何苦搞这个事情,那不是往自己头上泼脏水吗?”
2019年9月,他才知道这些事 。他承认自己有点儿不能接受,但心里明白,“这不是妻子的错 。”
另一位被指控者鲁复川,比江梅大5岁,初中没念完便辍学在家 。对江梅的指控,他同样予以否认 。他还对采访人员说,由于担心这件事影响到名誉,仍在考虑要不要提起名誉权诉讼 。
鲁复川的父亲称,他想不明白,两家多年来并无矛盾冲突,为何江梅会对儿子作出这番指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