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违法贩卖大量“咳嗽水”济南一“药代”被判刑3年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2日讯 闪电新闻采访人员今天从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获悉 , 济南男子崔某某因违法贩卖“咳嗽水”共计327000 ml , 含可待因成分294.3g , 构成贩卖毒品罪 ,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

#闪电新闻#违法贩卖大量“咳嗽水”济南一“药代”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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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咳嗽水”商品名为“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 是一种含有“可待因”成分的精神类药品 , 其代谢物就是吗啡 , 具有成瘾性 , 如果遵循医嘱服用 , 不会对人体产生影响 , 但是如果毫无节制地滥用 , 就有可能成瘾 , 对身体造成伤害 。 一些吸毒人员在成瘾后 , 往往将“咳嗽水”作为毒品服用 , 并大量购买 , 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暴利 , 便违法药品管理规定 , 大量贩卖“咳嗽水” 。
据章丘区人民法院介绍 , 崔某某是一家医药公司的医药销售代表 , 负责该公司药品销售和推广 。 崔某某在工作中发现 , 网上有人大量求购“咳嗽水” , 出价远远高于正常市场价格 。 为了谋取暴利 , 崔某某明知“咳嗽水”是含有可待因成分的精神类药品 , 具有成瘾性 , 但仍违反药品管理规定 , 直接通过当地卫生室或者使用伪造的卫生室公章 , 以2160元/件的价格违规购进奥亭牌“咳嗽水” , 然后再通过QQ群寻找买家 , 以6000元/件的价格销售给广东等地的需求人员 。

#闪电新闻#违法贩卖大量“咳嗽水”济南一“药代”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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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违法贩卖大量“咳嗽水”济南一“药代”被判刑3年】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间 , 崔某某以网络交易支付方式收款 , 通过快递向广东江门人余某某贩卖“咳嗽水”18次 , 共计22件、264000ml , 获利84480元 。 案发后 , 公安机关民警从其住处和租房处查获“咳嗽水”51000ml , 从物流公司当场截获“咳嗽水”12000ml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崔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 , 多次贩卖“咳嗽水”共计327000ml , 含可待因成分294.3g , 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 最终 , 法院判决 , 崔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
法院提示: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 “本法所称毒品 , 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 , 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 也就是说除了众所周知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常见毒品外 , 一些具有成瘾性的处方药也是毒品 , 如果违规贩卖 , 也构成贩卖毒品罪 , 应受到刑事处罚 。 而日常生活中 , 家中常备的一些止咳药、止痛药、感冒药也含有与毒品类似的成分 , 如果滥用 , 也会让人在身体与生理上形成依赖 , 成瘾难戒 。
闪电新闻采访人员 吴汉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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