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后潜逃外地“漂白”身份16年 福州连江一男子被公诉

连江男子陈某某16年前与同伙一起 , 劫得财物3万余元 , 去年底被人脸识别系统“发现” , 落入法网 。日前 , 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
『』抢劫后潜逃外地“漂白”身份16年 福州连江一男子被公诉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

【『』抢劫后潜逃外地“漂白”身份16年 福州连江一男子被公诉】2003年6月至8月 , 陈某某伙同李某某、孙某甲、孙某乙、陈某甲、陈某乙(已判刑)、陈某丙、杨某某、朱某某(另案处理)等8人 , 经过预谋 , 多次乘小船持镀锌管等凶器登上停泊在连江琯头镇水域的运输船 。陈某某等人以运输船弄破他们的渔网为借口 , 强行将船上所有船员控制在餐厅 , 之后抢走现金、手机等财物3万余元 。
案发后 , 陈某某两次变更身份证信息潜逃至成都务工 , 并化名为“邓某某” , 之后结婚生子 。2019年12月 , 成都市公安局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发现“邓某某” , 最终将其抓获 。
检察官说法:刑法规定 , 犯抢劫罪的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 ,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福州晚报采访人员 王威 通讯员 方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