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得得APP:投资者该如何预防区块链项目投资风险,以案说法( 三 )


通过对域名和IP地址等进行封禁 , 以达到无法访问的目标 , 加强监测 , 指导相关支付机构加强支付渠道管理、客户识别和风险提示 , 建立监测排查机制 , 停止为可疑交易提供支付服务 , 实时封堵冻结 。
AEX喵大人:境外监管政策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和国内最大的差异点是什么?
温正振律师:
不同国家针对加密货币的开放程度、金融监管能力、监管重点也各不相同 , 因此各个国家对加密货币的认识、监管重点、监管内容和监管力度也不相同 。
美国 , 应该说是对于区块链是既谨慎也友好 , 但对于虚拟货币仍属于强监管 。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2015年9月正式将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定义为商品 。 美国消费金融保护局于2018年对区块链行业推出“沙盒监管”政策 , 一方面审查虚拟货币、个人微贷等敏感话题 , 另一方面也为鼓励区块链领域的金融技术创新 。 主要打击未纳入“沙盒监管”的公司 , 擅自发行虚拟货币领域的违法行为 。
日本 , 最早允许交易并制定专门法律规定的国家 , 其在2017年就允许经过登记备案的虚拟货币交易公司从事交易及中介活动 。 日本虚拟货币从业者需要满足在金融厅备案并符合资本金、完善的系统和资格要求 。
新加坡 , 对数字代币发行持较为开放态度 , 但属于强监管的态度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推出了“监管沙盒”制度 , 企业可以在事先报备的情况下“无后果试错” , 而首次代币募集也被允许申请进入“监管沙盒”试运营 。 MAS认为包括以比特币和以太坊为例的虚拟货币等可用于金融支付和价值交换媒介的特定种类“货币” 。 同时 , 未经MAS授权 , 则禁止上架具有证券期货属性的虚拟货币 。
最大差异 , 国内监管部门及监管政策是完全禁止加密(虚拟)货币发行、推广并认为这种未经许可的加密货币可能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 并引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境外国家的监管侧重于发展和监管并重 , 设定条件 , 纳入监管沙河 , 从业者必须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准入 。
Bying的首席运营官礼礼:Bying硬件钱包最新支持一直热度较高的Filecoin测试网络 , 数字货币硬件钱包的是否属于当前强监管的范围内?
温正振律师:
当前的监管主要打击借助区块链名义所进行的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的行为 , 这种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 可能导致集资诈骗罪 , 诈骗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犯罪产生 。
【链得得APP:投资者该如何预防区块链项目投资风险,以案说法】硬件钱包支持网络测试 , 仅为提供一个技术端口以实现保管的技术目的 , 本身属于通过区块链技术手段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加密和保护 , 硬件钱包管理方仅提供的技术保管服务 , 本身不涉及虚拟货币的发行和宣传、引流和买卖服务 , 只是提供的技术上服务 。
本期以案说法的法律专场AMA就此圆满落幕 , 下一期论坛活动与你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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