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精化』年报被要求重做4月30日前披露,*ST兆新股东懵了


4月27日 , 披星戴帽的*ST兆新(原兆新股份 , 002256)复牌 , 开盘一字跌停 , 9万名投资者欲逃无门 。 收盘报1.5元 , 跌5.06% , 全天换手率才0.13% 。
公司成为今年第一家——所有董监高申明无法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 , 其发布的2019年年报被深圳证监局要求重新编制 。 深交所也要求公司董监高忠实勤勉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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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年报被要求重做4月30日前披露,*ST兆新股东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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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年报被要求重做4月30日前披露,*ST兆新股东懵了】
全体高管“不保真”的年报审计“无法表示意见” 此前4月24日 , 兆新股份披露了2019年年报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加上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亏损 , 4月27日开市起对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
更奇葩的是 , 在年报开篇 , 该公司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及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 , 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 这些发表声明的人包含公司在任的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他们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主要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甚至还包括“未收到《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 无法审阅 。 ”
“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中 , 新增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异议制度 , 其目的是通过明确董监高异议程序 , 促使董监高充分行使信息披露审议权利 , 忠实勤勉履行义务 。 ”深交所称 , 董监高的异议行为不代表其已经勤勉地履行职责 , 不等于其可以免除责任 , 对于未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的 , 深交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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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责令重新编制年报 深圳证监局认为 , 兆新股份存在三大问题:
其一 , 公司同意公布2019年年报 , 但董事、监事均不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上述两项意见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况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实际上仅对是否披露公司2019年年报形成决议 , 并未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报 , 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
其二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提的异议事项应当核实清楚 , 并如实在公司2019年年报中反映 , 不能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无法审阅年报等作为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理由 。
其三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钦湖、财务总监苏正的声明违反了证监会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声明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定 。
因此责令兆新股份从两方面进行改正:
第一 , 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否定意见的事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切实整改和纠正 , 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 , 并由审计机构对重新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重新审计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对重新编制2019年年报进行审议 , 并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依法披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年报 。
第二 , 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着眼于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的大局 , 立足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 , 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 。
问题是:仅仅四个工作日 , 这份年报能顺利正常出笼吗?
兆新股份前身为深圳彩虹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彩虹精化) 。 主营精细化工的彩虹精化2008年登陆深交所中小板 , 7年后完成了上市以来的唯一一次定增 , 募资资金15亿元 , 并开始逐渐将业务拓展至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 。 2016年11月 , 公司更名为“兆新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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