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证监会现场检查结果:江西绿巨人3年不得IPO
上周五 , 证监会公布了对84家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情况 , 其中30家企业在检查阶段撤回了IPO申请 。 而问题和情节最严重的一家 , 被移送稽查调查处理 , 并被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该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
这一家拟IPO企业就是江西绿巨人 。 4月29日 , 证监会披露了《关于对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现场检查结果:江西绿巨人3年不得IPO】证监会检查发现 , 江西绿巨人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 , 存在如下问题:2016年-2018年大量更改银行流水对手方名称、摘要、明细账记录;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其贷款走账、资金拆借等资金往来情况;会计基础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 如:材料采购验收单、领料单缺失 , 劳务采购未能提供劳务费用明细 , 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等 。
证监会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 对其采取36个月内不受理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 。
据了解 , 2019年6月以来 , 证监会启动两批次首发企业现场检查 , 除江西绿巨人外 , 还有12家首发企业被出具警示函 。
这12家企业分别是 , 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新中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冠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场检查发现 , 上述企业问题主要涉及部分客户销售回款资金来源于发行人或其关联方 , 高管通过员工借款或供应商付款方式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 , 大量使用代管的客户银行卡进行结算 , 提前确认收入 ,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 未披露与第三方进行资金拆借 , 大量纸质应收票据取得与背书存在异常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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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12家企业中 , 已有6家撤回了IPO申请 。 除上述企业外 , 证监会还对48家企业采取审核重点关注、督促整改会计处理及内控问题 。 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21家保荐机构、17家会计师事务所、7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处理措施程序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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