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监管介入,瑞幸能否成为“长臂管辖”第一案?

【『上观』监管介入,瑞幸能否成为“长臂管辖”第一案?】
摘要:瑞幸咖啡能否成为“长臂管辖”的首个案例 , 引发市场关注 。

『上观』监管介入,瑞幸能否成为“长臂管辖”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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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幸咖啡22亿元财务造假事件发酵近1个月时间 , 终于迎来监管部门联合介入 。 4月27日 , 市场传闻称 , 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正对瑞幸事件联合展开调查 。 瑞幸咖啡随即发布声明证实 ,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经营情况相关工作的了解 。
针对瑞幸财务造假事件在资本市场造成的影响 , 中国监管机构多次表态 。 在3月1日新证券法明确“长臂管辖权”后 , 市场关注的焦点是 , 瑞幸咖啡能否成为“长臂管辖”的首个案例?
“对于‘长臂管辖’原则适用的界限、操作的细则尚未有明确的章程 。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 , 副系主任罗炜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 , 瑞幸财务造假事件后续将涉及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提起集体诉讼、主要涉事人员的刑责处罚等一系列问题 , 如何适用具体条款 , 需要看监管的进一步行动 。
“长臂管辖”引关注
4月27日 , 有媒体报道称 , 相关部门已派驻调查组进驻深陷财务造假丑闻的瑞幸咖啡多日 , 多位审计人员正在对瑞幸咖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 “由中国证监会国际部牵头 , 并联合多个部门 , 对瑞幸咖啡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 。 ”
此前 , 4月15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指出 , “最近一段时间 , 一些上市企业无视法律和规则 , 涉及财务造假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恶劣行为” 。
随后 , 4月22日 ,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表态 ,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性质恶劣、教训深刻 , 银保监会将坚决支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惩处” 。
“瑞幸咖啡自曝财务造假引发在美中概股的连锁反应 , 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警惕 , 从此前多轮严厉表态来看瑞幸或将迎来重罚” 。 联储证券投行业务负责人尹中余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 , 新证券法正式施行的节点 , 监管部门全面介入中概股调查 , 瑞幸咖啡属首例 , 监管部门的态度、后续的处罚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 , 都将影响新法在市场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
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新证券法”) , 新增了域外效力条款 。 按照第二条第4款明确的“长臂管辖权”或称“境外管辖权” , 瑞幸咖啡这类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企业 , 若存在“扰乱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 , 监管部门都可依据新修订完成的证券法予以处罚 。
瑞幸能否成为“长臂管辖”第一案?市场上始终存在两种声音争议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缪因知曾在4月中旬撰文分析 , 瑞幸案虽然影响不小 , 但还不至于成为新《证券法》长臂管辖第一案 。
究其原因 , 一方面是(新《证券法》第2条第4款)隐含的法律适用前提是:证券发行和交易所在国不能实施有效的惩罚或保护 , 所以有必要耗费中国的执法司法资源来伸张正义 。 长臂管辖不是不能行使 , 而是要讲究必要性 , 一是对本国民众有必要进行额外的实质保护 , 二是不对国际法秩序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 而另一方面 , 由于国界线内主权的排他性 , 所以属地管辖一般是优先行使 , 非属地管辖相对具有补充性 。
跨境监管难题
自2010年在美上市的中概股曝出财务造假危机后 , 由于中美司法管辖权问题 , 美国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往往难以落地 。 罗炜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卢海跟踪分析1999年—2017年赴美上市的326家中概股企业发现 , 中概股造假频发背后的重要原因 , 是美国与中国之间的跨境监管有一定沟壑 。
就跨境监管中的核心问题 , 罗炜举例称 , “比如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或者SEC(美国证监会)在要求提供审计工作底稿时 , 中国的审计机构需要面临一些法律风险 , 比如审计底稿中涉及商业机密 , 存在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国家保密法等法律的风险 , 客观上增加了取证的难度;此外 , 中概股公司上市主体大多注册在开曼群岛这类离岸地区 , 多国家监管合作上的沟通成本也比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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