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这个新修订的规定实施了( 三 )


《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要求 , 实际执行中应该注意些什么吗?
答:本条是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对水路货物运输提出的具体要求 。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一是要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 并认真查验托运人的身份信息 , 如法人或自然人身份信息;二是在收到实名举报或者相关证据证明托运人涉嫌夹带危险货物、谎报瞒报托运危险货物时 , 一定要对货物进行检查 , 对存在上述情形或者托运人拒绝接受检查的 , 应当拒绝运输 , 并一定要履行好报告义务;三是要对托运人身份信息、托运货物信息进行登记 , 并保存至运输合同履行完毕后6个月 。
《规定》修改后 , 是否要求航运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船长、轮机长或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
答:《规定》修订前后均要求航运公司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 , 没有对其持有的适任证书的有效性作出要求 , 其曾经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应等级的适任证书即可 。
责编: 黄鑫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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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这个新修订的规定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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