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



北青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
本文插图

针对近期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较多的增值税征管问题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 明确了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的问题 。 公告显示 , 纳税人受托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 , 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 , 区分不同情况 ,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
【北青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废弃物专业化处理适用税率】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 , 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 , 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 , 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 , 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 , 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 , 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 , 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 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 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 , 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张钦


    推荐阅读